今年的“520”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伊朗总统乘坐的专机坠毁,他本人以及飞机上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遇难,无人生还。
这一天还发生了另一件大事,那就是国际刑事法院(ICC)首席检察官正式申请对新一轮巴以冲突中的主要涉事领导人发出逮捕令,包括以总理内塔尼亚胡、以防长加兰特,以及辛瓦尔、马斯里、哈尼亚三位哈马斯领导人。
其实,换个人上台可能更糟糕,内塔尼亚胡还算相对不那么极端的
其中,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被指控对加沙民众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三位哈马斯领导人也是同样的罪名,只不过是针对以色列民众犯下的。
客观来讲,他们这些人确实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哈马斯去年10月7日发起的“阿萨克洪水”行动,造成约1200名以色列人死亡,另有250人沦为人质。
以军针对加沙地带长达大半年的空袭和地面行动,更是导致超3.55万巴勒斯坦人丧生,其中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且仍有许多死伤者被埋在地下无法统计,真实数据恐怕比报告上要多得多。
ICC对以色列方面的调查并非仅针对本轮巴以冲突,事实上,从本届以色列政府上台后,相关调查就开始了。众所周知,内塔尼亚胡组建了有史以来最右的一届政府,以方对加沙和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的迫害也随之增加,令人发指。
加沙已经找不到一栋完整的房子了
但这些还不足以让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关注到以色列的暴行,直到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加沙地带血流成河。随着国际舆论压力与日俱增,国际刑事法院也加大了对以色列的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不同于国际法院,后者是联合国机构,负责处理联合国成员之间的法律争端,而国际刑事法院主要负责对个人进行起诉,且罪名只有四种——反人类罪、侵略罪、战争罪和种族屠杀罪。
此外,国际刑事法院专门的警察或执法机构,全靠缔约国代为执行。比如一旦签发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当他入境《罗马规约》缔约国时,后者就可以对其实施逮捕。当然,缔约国也可以放任不管,抓不抓全凭自愿。
尽管没有强制约束力,但并不代表国际刑事法院所作的努力是没有意义的。首先,逮捕令一旦发出,内塔尼亚胡就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忌地出国访问了。其次,将以色列总理和哈马斯领导人相提并论,象征意义本来就大于实际意义。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
用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的话说,把以色列等同于哈马斯,无疑是“可耻的”。美国总统拜登也表示,无论这名检察官想表达什么意思,哈马斯也不能和以色列处于同等地位。
哈马斯领导人同样对这一类比感到不满,理由是以色列是刽子手,是侵略者,而他们是受害者,将二者等同起来,无异于鼓励以色列继续对加沙地带实施“种族灭绝”,受害者拥有反抗的权力。
以色列方面则一如既往地声称其拥有自卫权,不管国际社会如何施压,他们都将继续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
这可能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对双方领导人都提起诉讼的原因,一边是代表正义的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一边是以色列及其西方盟友,谁都不好得罪,只能一起查办。
美国和以色列都退出了《罗马规约》,所以美国才会害怕下一个被清算的是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国家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明显存在分歧。美国不用说,肯定是一边倒地支持以色列,众议长约翰逊甚至威胁要对国际刑事法院“采取措施”,理由是如果不帮以色列,下一个被查办的可能就是他们自己。
欧洲国家的表态则分为三种,一种是坚定追随美国,谴责国际刑事法院,包括英国、捷克等国。另一种是持保留态度,既尊重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也反对将以色列和哈马斯相提并论,代表国家有德国和奥地利。
还有一种是坚定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认为必须严惩肇事者,包括法国、比利时、斯洛文尼亚等。
此前,法国总统马克龙也曾致电以总理内塔尼亚胡,表达其坚决反对以军进攻拉法的强硬立场,美国在安理会一票否决巴以停火方案时,法国也是唯一站出来批评美方的西方大国。
马克龙还是有几分戴高乐的风范的
接下来,国际刑事法院将就是否签发逮捕令作出决定,不排除美以会向法官施压,但外界普遍认为,法官们最终会批准,因为他们无法对加沙地带日益恶化的人道主义危机视而不见,更不会与全世界正义国家和人民的期望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