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看似还不算很老,但骨质疏松和身体机能的 downhill 是不争的事实。那么,旅行社的70岁报团下限是否过于保守和势利了呢?其实,跟团旅游需要承受一定的体能消耗,长时间的走动和奔波对老年人的身体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将门槛一刀切地定在70岁,似乎也显得有些武断,未免会失去一些身体依然硬朗的老年游客。旅行社不妨区分设立不同体力强度的旅游线路,或向70-75岁游客收取适当的额外保险费用,而不应简单拒绝报名,这对保障更多老年人的旅游权益也有好处。对于部分行动不便、缺乏直系亲属照料的空巢老人,更应该在报名上给予适当便利。
保险公司承保上限70岁,这让人大跌眼镜。难道说,超过70岁就注定要出意外吗?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考虑,把旅游保险的承保年龄限制在70岁,似乎也过于武断。许多70岁以上的老人身体依然硬朗,不应被简单地标签化为“高风险群体”。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个人健康状况灵活承保,而不是一刀切拒保。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该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创新型的老年人保险产品,切实维护老年游客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研究针对70-75岁健康老人的保费稍高但可承保的旅游险种,或者鼓励开发专门面向空巢、孤寡老人的保险产品等。
其实,适度的旅游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多方面积极的促进作用。外出旅游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满足他们的求知欲和新鲜感,缓解退休后可能出现的压力、焦虑和孤独感,强化家庭关系,通过适量运动增强体质。可以说,旅游是老年人晚年生活重要的情感寄托和调剂。但是,我国现有的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较之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老年人的这方面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把老年旅游作为一个崭新的蓝海市场来积极开发。旅行社要研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保险公司也要开发创新产品。各级政府还需增加针对老年旅游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旅游设施和便利服务,共同推动我国老年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全面保障老年人的旅游权益。
具体来说,相比国外成熟的老年旅游市场,我国在无障碍设施配套、旅游线路设计、保险及救援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需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比如增设公共洗手间、轮椅坡道、针对老人设计的低层观光车厢等无障碍设施;开发门票打折、导游服务优化等适老线路;创新保险产品,完善旅游救援体系等。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我国传统文化里“敬老爱老”的家国情怀,从观念上树立并弘扬尊老爱老、照顾老人的价值理念,营造出全社会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环境氛围。只有当老年旅游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老年人才能真正无后顾之忧地尽情旅游。
说到底,旅游对老年人的心理意义和实际好处是巨大的。当前我国正处于老龄化社会,对老年旅游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旅游企业要树立服务意识,满足这一新兴市场;政府部门也需加强指导、增加投入和扶持;保险公司更要开发创新产品;全社会都应树立尊老爱老理念。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让旅游不因年龄而受限制,我们才能真正尊老爱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