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辈看来,墓碑可不是随便立的,立墓碑也有立墓碑的讲究,立墓碑的时间,一般来说要在三周年以后,或清明节或十月初一等,一些大的祭祀节日方可立碑。
立墓碑的作用就是为了记得先人感恩先人,让先人名垂千古,永留天地间。通俗地来说,就是在墓地做一个记号,以后在祭拜时方便寻找,免得因为记忆模糊而找不到位置,祭拜错先祖。
墓碑的来历很早,最初因丧葬的墓穴在地下,地表面是平的、没有坟。《礼记·檀弓上》中记载:“古者墓而不坟”。也就是说我国在很早以前,人死后只有墓是没有坟的。
正因为最初没有坟的存在,人们为了祭祀时便于寻找,古代的人们便在墓的上面用木桩竹竿,系上纤维质的东西(纸或帛)写明死者生卒年月、时辰,叫作“铭旌”。这也是墓碑的雏形,由于这些经不住雨水的冲刷,后来便演变成了石头墓碑。
一般来说,颜色多以黑色、或者灰色为主,毕竟这也是深沉、严肃、凝重的颜色,多呈长方形。墓碑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标名碑”,也就是正面标明有墓中之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背面不刻写碑文。另一种就是“功德碑”,虽然正面一样标名,但背面刻写姓名、籍贯、经历、功德行事、逝世时间,葬时葬地,最后还有后代为死者撰写的铭文。
就现在而言,墓碑除先烈英雄外,先人的墓碑多是第一种,也就是只前面刻有墓中之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背面不刻写碑文。形状多长方形,高100公分,宽60公分,厚约8公分左右,这样的尺寸也是按以前传统纳吉习俗而言的。但却也没有明文规定,至所以取长方形,这也和我国古文化的“方正”有关,有着“四面八方,一团正气”的寓意。
虽然多数人为了表达敬意给逝去的先人立墓碑,但在农村,立墓碑也是一件很有讲究的事情,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立碑的,俗话说“墓碑三不立,立了遭人弃”,意思就是说三种人死后不能立碑,若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去立碑,就会被人唾弃,嫌弃,那么这三种人是什么呢?
一、“横死之人不立碑”“横死”也就是违背自然规律,非正常死亡之人,也就是说遭遇意外、不甘心的一种突然死亡。比如:喝药、上吊、跳水等,老人们说这样的“横死”之人不能立碑。
如果这样死亡的人立碑,无疑会让外人所唾弃,毕竟墓碑会让人想起死因,喝药、上吊、跳水等都不是好事,这和正常死亡不一样,肯定不太光彩,因此,横死之人不立碑。
二、“后继无人者也不立碑”后继无人,在古代看来,就是后代没有儿孙,以前的人也称“绝户头”。细想一下这也不无道理,立碑就是为了方便后人祭祀的,如果没有子孙,就是立一块石碑,也无法受此香火。古代又讲究“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女儿再不祭祀,空立一块墓碑也没用,肯定会遭到外人的唾弃和非议。
三、“新坟不立碑”由于古人有着“灵魂不灭”的思想,在老一辈的心中,人是有三魂七魄的,只有三魂七魄彻底散、人的生命才算真正的消失,人死亡后要经过三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消失,如果三年不过就立墓碑,外人看到会唾弃、认为此后代不懂事。
其实,新坟不立碑,是因为墓地时间短,土质疏松,人们怕立碑后如遇雨水会不牢固而倒闭,在古代立的墓碑如果倒下,可是不吉利的象征,外人看到肯定会胡乱议论、会认为是不孝才倒致这样的。因此,新坟三年不立墓碑。
“墓碑三不立,立了遭人弃”这句俗语,在很大程度上是有一定道理的。非正常死亡之人肯定会让人非议,后继无人没人祭祀立碑也没用处,新坟不过三年也的确不稳固牢靠。立墓碑的目的就是为了感恩先人,记住先人并去继承先人的意志去发扬光大的,如果立了碑再遭到外人的唾弃又有何用呢?不知大家是不是这样认为的?欢迎留言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