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昊坤燃气有限公司定襄县分公司晋昌加气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定住建罚决字[2024]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法事实:
山西昊坤燃气有限公司定襄县分公司晋昌加气站存在“集液池排污泵为非防爆泵”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四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金额(元):
8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13
处罚机关:
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22012570182Q
数据来源单位:
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22012570182Q
备注:
入库日期:
2024-08-22 09:34:18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
2024-08-26 11:06:49
公示日期:
2024-08-22 09:34:18
报送部门:
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