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昊坤燃气有限公司定襄县分公司晋昌加气站因存事故隐患被罚

小华看事 2024-08-28 14:47: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昊坤燃气有限公司定襄县分公司晋昌加气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定住建罚决字[2024]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法事实:

山西昊坤燃气有限公司定襄县分公司晋昌加气站存在“集液池排污泵为非防爆泵”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四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金额(元):

8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13

处罚机关:

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22012570182Q

数据来源单位:

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22012570182Q

备注:

入库日期:

2024-08-22 09:34:18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

2024-08-26 11:06:49

公示日期:

2024-08-22 09:34:18

报送部门:

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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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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