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香港名媛碎尸惨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
骇人听闻。
实在是不敢想象,这种惨案会发生在2023年。
2月24日,28岁的名媛蔡天凤,被前夫一家残忍杀死,被碎尸,被烹煮……
具体细节,不忍详述。
而论起整件事情的始末,我只能用一句俗语概述:
斗米恩升米仇。
前夫一家住的价值六千多万的豪宅,是蔡天凤全资购买的;
前夫哥哥一直被蔡天凤聘为私人司机,买房时蔡天凤还赞助了他;
蔡天凤经常接济前夫,给前夫一些钱……
而就是这些恩情,却给蔡天凤带来了杀身之祸。
她想把那栋豪宅卖掉,并承诺会给前夫一家安排新的住所。
然而,前夫一家不愿意交出,遂起了谋杀之心。
而后,作为警员的前公公,租好了房子,买好了削肉机、电锯、刀子、电饭煲。
前婆婆,被目击曾在现场巡视,观察周边环境情况。
前夫哥哥,在蔡天凤准备去接孩子时,诱骗她上车。
前夫本人,带着50多万现金和好几块名表,在潜逃路上被缉拿。
一家子恶魔,整整齐齐。
02
如此恶劣的作案动机,如此凶残的作案手法,可以说一句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然而,可惜的是,凶手们连死刑都不会被判。
因为早在1993年,香港就明文废除了死刑。
前夫一家的处罚,最高也就是终身监禁。
其实,香港的刑法原来是有死刑的。
依照《刑事罪行条例》和《侵害人身罪条例》,叛逆罪、谋杀罪和海盗罪可以判处死刑。
而在1991年,香港立法局便提出了废除死刑。
纵使在民意调查中,有84%的人并不赞成废除死刑,但香港立法局还是于1993年4月,通过了废除死刑法案。
此后,谋杀罪便由原来最高的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等到1997年香港回归,因为中国政府承诺“一国两制”的政策50年不动摇,所以废除死刑的政策也没变。
03
香港为什么废除了死刑,当然是受到英国的影响。
目前,全球有超过144个国家已经废除或放弃使用死刑,占比2/3。
尤其是在欧洲,几乎全部都已经废除了死刑。
但维持死刑的国家之人口,却也近全世界人口的2/3。
西方支持“废除死刑”的理论基础,来源于1764年贝卡利亚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
贝卡利亚在书中提出了五点废除死刑的理由:
第一,国家没有权力适用死刑,死刑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
第二,死刑没有效果,终身监禁更令人望而生畏;
第三,人的天性同情弱者,死刑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会使人们对罪犯产生同情;
第四,死刑告诉人们,只要有正当理由,杀人就是被允许的,所以它会激发人性深处残暴的成分;
第五,死刑剥夺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死刑一旦误判,后果是无法挽回的。
04
其实越来越多的事实已经证明,以上五点实在是经不住推敲。
我作为一个法盲,单纯从社会论的角度都可以简单反驳一下。
第一,法律的意义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
人渣有生命权,那普通人更应该享有生命权,凭什么法律为了保护人渣的生命权,却不保护大多数普通人的生命权?
第二点更是荒谬。
活着比死好,这是人最本能的反应。
如果终身监禁比死亡更痛苦的话,那么,那些被判终身监禁的人,早就应该想方设法自杀了。
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无数人渣想方设法想将死刑改判为死缓。
第三,人的天性同情弱者,确实如此,所以我们只会更同情那些受到伤害的无辜者。
因为相比于犯罪分子,明显他们才是弱者。
到底是什么人才会同情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人渣呢,我想只有同为人渣的人才会同情吧。
日本“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
第四,你说死刑是告诉大家杀人是被允许的,我想说:
死刑恰恰是在震慑人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剥夺他人生命。
如果你胆敢这么做,那么就必须要付出同等代价。
第五,你说死刑剥夺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那我就想问,那些无辜者的机会呢?
而如果是为了怕误判,那么我们可以支持慎杀,支持调查过程的公共公公平开。
少杀应该是结果而不是手段,该死的人就应该处死,怎么能为了少杀人而放过该死的人呢?
05
说到这,我想讲一个故事。
2011年,挪威出了一位杀人狂魔,名叫布雷维克。
他先是在首都奥斯陆政府办公区引爆炸弹,炸死了8人。
然后,他前往附近的一个小岛,又疯狂屠戮了69名正在夏令营的学生。
直升机拍到的行凶画面
这样一位丧心病狂的人渣,放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死罪无疑。
然而,他碰上了极端的圣母政府。
因为挪威早已废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最终,布雷维克仅获刑21年。
你没看错,21年。
平均杀1人判4个月刑期。
在庭审上,安德斯不仅否认自己有罪,甚至面带微笑,公然行纳粹礼。
庭审中凶手在大庭广众之下行纳粹礼
而后,更荒唐的事来了。
布雷维克服刑的牢房,是有三个房间的套房,一间用于休息,一间用于健身,一间用于劳动。
在这里,布雷维克可以看报纸,有跑步机健身,还可以玩电脑游戏…
他甚至还考了奥斯陆大学,校长奥特尔森还专门声明他是合法入学的。
而布雷维克还不满足,他还对监狱提出了强烈抗议:
1. 游戏版本太低,需要将ps2换成ps4
2. 房间装修太老套,要求重新设计
3. 缺乏护肤品
4. 手铐不舒服
5. 咖啡太冰、面包里的黄油太少
在2016年,布雷维克还曾以自己受到不人道待遇起诉监狱,并离谱的还胜了诉。
如今,布雷维克已经服刑了11年,并且将在2033年时出狱。
那时他才54岁,人生竟然还有几十年的自由。
而在这件事中,挪威政府做了什么?挪威法律又做了什么?
它将杀人犯送进了“酒店”,免费吃,免费住,免费玩,免费接受高等教育。
至于挪威的良民们,则需要辛苦工作,纳税盖监狱,雇佣看守,照顾罪犯。
我看,这不是惩罚罪犯,这是在鼓励罪犯。
挪威法官说:即使是杀人魔和恐怖分子,也享有人权。
可受害者的人权又在哪?受害者家属的权利又在哪里?
法官没说。
06
心理学家武志红讲述过他的一次经历——
他应邀去监狱给犯人讲课,当时讲了一个很悲惨的故事。
可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有部分犯人并没有安静心痛和表示同情。
反而,这些犯人哄堂大笑,有一部分人甚至开心得不得了。
于是,武志红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些大笑的人应该多是反社会人格。
我曾经也无比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人都可能被爱感化。
可看过越来越多的社会案例,我现在深信:
有些人就是深入骨髓的坏,有些人就是天生反社会人格。
孙小果,1994年伙同4个无业人员,在路上轮奸了两位女青年。
可在只坐了两年牢后,孙小果并没有收敛,反而更加疯狂,强奸、故意伤害……
仅在1997年的前八个月,他就至少犯了8次罪。
1998年2月,孙小果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他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然而,最终死刑没有被核准,孙小果逃过一死。
再经过某些不可思议的操作,孙小果最终只坐了12年5个月的牢,于2010年出狱。
他是否悔改了?事实是没有。
2018年7月,他再次在昆明一家KTV行凶,将对方打伤。
最后是在2019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云南,才打掉了孙小果涉黑恶团伙。
在当庭宣判死刑的时候,孙小果两眼含泪。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看到了吧,有些人是没有良知,没有同理心的。
对于这种人坐牢没用,社死没用,出来了还会再犯。
只有当他真正面临死亡时,才有眼泪,才有悔恨。
韩国“素媛案”主犯赵斗顺,在2008年绑架了一个8岁的女孩,并对她进行了暴力性侵。
最终导致女孩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外部坏死,留下了永久性的伤口……
而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监狱中,赵斗顺始终都不曾悔改。
他还在狱中拼命锻炼运动,扬言出狱后要报复抓捕他的刑警。
他甚至多次写下心愿,明确要求“再见被害人一面”。
2020年,这个毁了一家人的恶魔只坐了12年牢就被放出来了。
而受害人家属,害怕赵斗顺报复,不得不东躲西藏。
面对镜头,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们还得继续搬家吗,还是干脆从地球上消失呢?
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
社会还得保护罪犯的人权,被害者活得像罪人一样,
像被人追杀一样,要活得无声无息,每天东躲西藏。”
看了上面这几个案例,我想问大家,法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始终认为,法律的意义不是教育,不是感化,而是惩罚和威慑。
不是保护犯罪分子,而是保护广大普通群众。
宽恕那些穷凶极恶的谋杀犯,那就是给予他们谋杀的特权。
这是鼓励与纵容谋杀,是对受害者的羞辱与嘲弄。
07
近年来,在西方“精英废死派”的影响下,我们的一些人也开始动摇,开始呼吁中国废除死刑。
尤其是在公知众多的领域,如作家、文科教授、法律从业者、媒体人等,这种风气更是盛行。
他们为了显示自己比别人更“文明”,自己比别人更“人道”,绝不谈公正公平,而无脑跟风要“废除死刑”。
借用罗翔老师的一句话:
“这种看似仁慈的人道主义刑罚观,很容易因着抽象的博爱观,而放弃对具体之人的责任。”
“他们已经丧失人性了。”
什么是人性?
就是人类祖先在生存中,演化出的最符合大自然法则的行为。
换言之,重新回到猴子,再进化一次,人类的选择还是这样。
人性的基本原则就是同态复仇,就是俗话说的: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而任何脱离了人性的法律,事实上最后都会起到反作用。
南非于1994年废除死刑后,国家治安状况迅速恶化,谋杀、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大大增加。
韩国统计显示,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
以对施害者的无限宽容,体现自己的文明与人道主义?
在我看来,这才是放弃了最基本的人性,这才是最大的不文明。
幸好,我们的决策层有定力有远见,没被这些人蛊惑,没有掉入这个陷阱。
保留死刑,让罪大恶极之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才是最基本的公平,才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08
最后,想用一位知乎答友的回答结束这篇文章:
废死?开什么玩笑?
我母亲是几十年的老法官,她跟我讲的每一个案例,我都恨不得作案者去死。
你能想象一个男的勒晕他女友,用挂肉的那种钩子,活生生把她的肉一条条勾下来吗?
你能想象三个高中生奸杀同校女孩,往妹子下体插几十刀,还说“她生得贱,勾引我们”吗?
你能想象贩毒者残害了多少家庭,拐卖者又伤害了多少女孩男孩吗?
这些人,看了卷宗后,你会想把他们千刀万剐的!
你现在告诉我要废死?
你有没有体会过受害者家属的无尽苦痛?
我曾经亲眼看着家属哭着给检察官磕头,
只求嫌犯一死!!!
你看那些假笑着的忏悔都会高潮,怎么不去看看这些?
我妈一个朋友,武警,他告诉我,
大部分死刑犯在死前都会失禁,
他们都会努力不犯错,让自己活着。
只有在死刑面前,这些东西才会害怕,才会忏悔。
以前问我妈,支持废死吗?
她给我讲了一大堆现实国情之类的玩意,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这一句:
“对于这些人,
死刑只是把他们送回该待的地方。”
今天,全世界所有的法律从业者都在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而可笑的是,那些已经遇害的被害人,却永远没有机会发声了。
这个世上就是有坏人、有邪恶。
所以,法律必须通过死刑来进行威慑,避免邪恶蔓延如洪水滔天。
*作者:双木先生,不愿向现实低头的90后中年男人。关注【双木的世界观】,我们一起用理性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