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则公告:京板股票艾融科技与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按规定受让方半年内不得减持,但受让方也就是投资者卖了,违规。
怎么办?处理结果:
1、责令投资者回购。
(这也是艾融科技11号上涨的原因,又买回去了。)
2、卖出价与大宗交易价差额,上缴给上市公司,也就是艾融科技。
(??违规收入,不应该没收吗?不仅要没收,不应该再追加点罚款吗?怎么还给上市公司了?大宗交易结束了,以后的事跟上市公司有什么关系?如果减持的时候亏了,上市公司也负责包赔?)
3、记入市场诚信档案。
(咱别的多不多不敢说,但号肯定多。)
公告看完,对上市公司而言,只赚不赔的交易,难怪现在大宗交易这么多。
其实有个问题不能深想,以现在的软件水平而言,大宗交易的股票,自动设成无法卖出,很容易,但为什么不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