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通告规定:现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 2024 年 4 月(费款所属期)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恢复至15%。
仁本解读#1 浙江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回溯
我们回溯浙江养老比例调整情况,早在在2022年初,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号)。
文件明确了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文件提到,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调整为15%,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到了2022年9月份,通过浙江省税务局官网,浙江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由15%调回14%。
该政策主要是基于当时疫情仍在影响的考量,浙江相关部门通过社保比例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
#2 为什么本次恢复至15%
在我看来,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目前已过了疫情影响的特殊阶段。浙江养老比例从15%下调至14%,主要是疫情而产生的阶段性政策。疫情已过,政策调整势在必行。
其次,是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需要。
根据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这一政策的核心基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与统一全国养老保险的安排。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势必实现全国统一。
我们了解到,浙江原定是在2022年统一调整为16%的比例,但基于疫情等情况,为最大程度减轻企业压力,经请示国家同意,浙江从一步到位改为了逐步过渡的模式,从而为企业减负。
#3 调整后的社保基数与比例
该比例调整后,各地的社保基数比例表也将更新,我们以杭州为例,为您整理如下: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与比例表
补充说明:2024年4月申报期补缴以前月份,是否按新比例执行,暂时未知,我们将进一步关注政策动向,及时为您推送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