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老百姓不懂法情有可原,那么,村干部不懂法呢?镇干部不懂法呢?派出所不懂法呢?纪委书记不懂法呢?
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侮辱了谁?侮辱的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4月9日,一则内蒙古开鲁县村干部阻止农民耕种他们承包5000亩良田的信息震惊了人们,要知道现在正是当地播种良机,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幺蛾子不是要老百姓的命吗?
我们看看这副嘴脸,哪个人看了不觉恐怖?这是国家干部吗?这就是个流氓。
据悉,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在2004年,村民和村里签订了一份为期30年的5000亩盐碱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结束时间为2034年,也就是说还有足足10年的时间。
承包期间,村民经过自己多年的辛勤劳动,当年的盐碱地已经变成了种地良田,于是,村里一纸通知书送到了村民家里:要想种必须再交钱,每亩另交200元,总计另交100万。
村民据理力争,但是得到的答复是:村干部:地是村里的,我想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你要是外敢种,我找200个人来堵你,如果我没有这个能力,我就选不上村书记!
镇领导:我不懂法,不要和我说法律方面的事。
另一名镇干部:我不怕你们曝光,我叫纪云浩,他想整地绝对不行,把农机扣了!
法制社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这样的话还是出自村镇干部的口中,真的是令人震惊。
说穿了,他们不是不懂法,只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本质上就是以权压人,“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因此,涉事村镇干部明显违反了这项规定,农民承包土地的使用期还没到,就凭一句“草地变耕地”就必须交钱?
为什么?让你拿文件又拿不出,拿不出就采取“流氓”措施强制?
还打着“不懂法”的幌子推脱此事,不懂法怎么做老百姓的父母官?怎么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到“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
可见,中央政策是支持对“无人耕种”的土地进行多途径开发的,老百姓有错吗?
目前,开鲁县宣传部已经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一是要对“不懂法”的村镇干部严惩,二是要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