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温柔”刑罚,用动物的器官行刑,让人在欢声笑语中死去

和洽说过去 2024-06-04 06:02:36

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遭受酷刑而死,而且有的酷刑行刑后罪犯死状凄惨。

于是我们就想,如果有一种刑罚,可以让被行刑者受到应有的教训,但是又不至于要人性命,或者能让人死亡的时候稍稍保留一些“体面”,岂不是更好。

事实上,我们的历史上出现过不少这样的刑罚,但是往往这些“温柔”的刑罚,更加让人闻风丧胆。

让人闻风丧胆的笑刑

在中世纪的欧洲,广为流传着一种刑罚,这种刑罚被称为笑刑,原理就是引诱犯人不断发笑,最终达成行刑者的目的。

让人发笑怎么能算作一种刑罚呢?

原来,持续的大笑会让人感到缺氧、头晕,甚至会呕吐或昏迷,而大笑导致的情绪激动也有概率让人猝死。

在中世纪的欧洲,各国之间经常交战,有交战,无论胜负,都会在战场上俘虏一些战俘,这些战俘中有平民和奴隶,也有一些贵族。

当时的欧洲,还是相当在乎贵族的体面的,因此贵族就算被俘虏了,也不能通过用刑的方式损害其身体。

这个时候,为了能够合理规避这个“国际惯例”的约束,笑刑就被发明出来了。被施加笑刑的人,不仅身体上不会留下任何损伤,心理还会留下极为深刻的阴影。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人发现笑刑是真的好用,于是之后这种刑罚也逐渐“普及”到了平民和奴隶身上。

随着受刑者范围的扩大,行刑的手段也在进行“更新迭代”。一开始,施行笑刑的时候是拿一根羽毛不断去挠受刑者的脚底板,等到笑刑被“普及”之后,为了能够实现“批量化行刑”,行刑者开始在犯人脚底板上涂抹蜂蜜或者糖浆,然后让羊去舔犯人的脚底板。

和猫一样,羊的舌头上也密布着细小的倒钩,这就让犯人又疼又痒,分外煎熬,他们的心理防线也自然很容易被攻破。

就算遇到意志坚定的犯人也不怕,因为在长期缺氧状态下的犯人会变得意识模糊,基本上行刑者他们稍微加以引导,犯人就会做到有问必答。

欧洲的中世纪之后,笑刑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消逝,而是被纳粹德国“继承”了下来,并且施加在了很多犯人的身上。

纳粹德国是出了名的“泯灭人性”,连他们都觉得笑刑好用,可见笑刑是一种多么恐怖的刑罚。

可以免死的“宫刑”,真的仁慈吗?

在中国的古代,曾经流行过许多截去人的器官或者肢体以代替死刑的刑罚,比如断去人的双足的刖刑,割去人鼻子的劓刑等,这些刑罚往往被视为统治者“仁恤”的明证,使用这些刑罚的也往往被称为“仁圣之君”。

商鞅变法期间,当时还是太子的秦惠文王杀了人,按照秦国的法律应该以命抵命,因为杀人的是太子,于是就改判太子的老师,秦国的贵族公子虔,因为公子虔贵族的身份,于是免去了他的死罪,允许用劓刑代替。

但是,像刖刑和劓刑这些,不论是断去哪个,都特别影响犯人之后的生活和劳作,那么有没有一种刑罚,既可以代替死罪,又可以在受刑后不耽误劳作和生活,有,那就是宫刑。

这样层层对比起来,是不是显得宫刑“温柔”太多了,简直是仁政中的仁政。

在汉武帝时期,曾经推行过这样一个政策,犯了死刑的犯人在接受死刑之前可以拿钱为自己免罪,或者用宫刑代替死刑。

不巧的是,在汉武帝晚年,司马迁因为在武帝面前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说了几句好话,就被下进了死囚牢。

当时司马迁还没完成《史记》,所以肯定是不想死的,但是他家又没有那么多钱为自己赎罪,于是只能忍辱接受了宫刑。

在给朋友的书信中,司马迁是这样描述自己接受宫刑之后的生活的:

坐在家中,精神恍恍惚惚,感觉若有所失;出门则四顾茫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每当想到自己接受了宫刑这件事,冷汗没有不从脊背上冒出来而沾湿衣襟的。

可以看出,司马迁把接受宫刑这件事看成了人生中莫大的耻辱,认为自己侮辱了祖宗,还说自己就算是到了百代之后,这污垢和耻辱依然会更加深重!

为什么明明是宫刑让自己免受一死,司马迁却把接受宫刑作为自己人生中最大的耻辱呢?

中国,一直是个宗法观念非常浓重的国家,对父母和祖先非常敬重,非常重视孝道。

我国有一部专门讲孝道的儒家经典,名字叫《孝经》,《孝经》的第一句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代男人成年后会留长发和蓄须。

大家试想一下,古代人就连剃胡子和剪头发都会被认为是严重的不孝行为,更何况是司马迁这样在自己身上来一刀呢!

而且,在古代,接受宫刑就代表着犯人以后失去了生育能力,某种意义上已经不能称之为“男人”了,这对于有着文人士大夫风骨的司马迁是多么屈辱的一件事啊。

更加令他难以接受的是,自从接受宫刑之后,尽管司马迁仍然拿士大夫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是实际上他已经不被士大夫群体接纳了,而是被归类到了宦官的行列,在他出狱之后,汉武帝就授予了他中书令(高级宦官)一职。

要知道,宦官这个群体,自从诞生的时候开始就是被人鄙视的。就拿东汉末的权臣曹操为例,他自己不是个宦官,只是因为养祖父是个宦官,所以他这事儿被人说了一辈子,更有不少人当面骂他是“阉宦之后”。

宦官虽然靠近权力中枢,但是在政治上的地位十分低下,明太祖朱元璋就曾明确下令宦官不得干政,并且铸成铁碑,用来警醒天下。

这样看来,宫刑还算是“温柔”的刑罚吗?

明朝的“廷杖”,究竟让人多屈辱?

同样是在明朝,还诞生过另外一种看似“豁达大度”的刑罚,那就是廷杖。

大家知道,明朝自从建国开始,就有许多非常硬气的文官,他们经常敢在庙堂上当众顶撞皇帝。

在古代,皇帝是不允许顶撞的,因为皇帝是“金口玉言”“口含天宪”,顶撞就等同于对皇帝的大不敬,不仅顶撞的官员要杀头,就连他的家人也要受到牵连。

但是,问题是明朝顶撞皇帝的官员太多了,有时候还是一大群官员一起和皇帝对着干。如果真的一个个追究下去,那朝廷这摊子事就没人管了。

于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想出来一个办法,打板子,打完了这事就过去了。

听起来是不是非常“仁慈”?皇帝是不是非常大度?

其实,明朝的许多官员,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廷杖。

因为廷杖的时候犯官是不允许穿着衣服的,要浑身上下扒个精光,明朝这些当官的许多都是文人,而且基本是高官,一个个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这样把他们众目睽睽之下扒光了打板子,那不是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而且如果皇帝真是一气之下不管不顾把人拖下去砍了,最起码被杀的官员还能搏一个“直谏而死”的美名,但是廷杖是要走“法定程序”的。

廷杖一般在皇帝或者权宦下令之后,还要由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刑科给事中签批,厂卫拿人,这样一套流程走下来,皇帝发泄私愤的行为就变成了“代天行罚”的“合理”之举,犯官不仅平白挨了一顿板子,还连一个虚名都捞不到。

而且谁说廷杖就打不死人的。明代实施廷杖的工具又粗又结实,民间给了个绰号叫“水火无情棍”,负责行刑的厂卫人员基本是猿背蜂腰的彪形大汉,手上的力气是一个比一个大,下起手来没轻没重的。

明代的文官大多是些弱不禁风的体质,能挨得住几板子?

结果经常就是皇帝要打十板子,挨打的人才坚持了三五板子就一命呜呼了。

就这,死了也怨不到皇帝头上,皇帝也有话说的啊:谁让你自己这么不禁打的,我以为你至少能挨二十板子呢。

如果说一顿板子打完了,被打的人侥幸没死,那他也先别忙着高兴,因为很有可能会落下终身的残疾,明代因为廷杖而成为一辈子瘸子的可不在少数。

由此可见,明朝的皇帝心思还是很深沉的,通过廷杖的手段,既极大发泄了自己的怨气。还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结语

在新中国,自然已经完全没有了笑刑、宫刑和廷杖这类酷刑的容身之地。

但是,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国家和地区,仍然存在着使用酷刑的情况,比如阿拉伯世界的石刑,新加坡的鞭刑。这些酷刑有的对国家的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有些则应该被摒弃。

希望我们的世界能够早日彻底摆脱酷刑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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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洽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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