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小时候
都有一个警察梦、消防员梦
正义感拉满、责任感爆棚
但实际上
公职警务人员
是不能随意冒充的
警察抓“警察”
前段时间,浙江温州网警在工作时发现,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大量视频,身着警服,配文非常低级龌龊,如:“妹妹你家床大不大。一个人睡怕不怕。怕你就来找我”“她说她上班不能看手机。难道卖衣服比我们特警的手机管得还严”等。
因账号中存在大量的涉警视频,致使多数网民认为该抖音为警察所有。该博主还在评论中与网友闲聊互动,默认网民对其警察身份的猜测,
部分视频关注度较高、评论较多,影响恶劣。经查证,该博主系陈某某,暂住瑞安,非公安工作人员。
属地瑞安市局立即对该陈展开调查,经鲍田派出所民警对其传唤询问,其承认近期通过抖音冒充人民警察发布相关照片视频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甚至还试图假借“特警”的身份“收获”爱情。
现瑞安市公安局已对该陈处以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清理抖音和微信相关信息。
真假一级消防长
近日,温州网警接本地消防支队举报线索称,有网民自称“火焰蓝庞某某教官”并佩戴一级消防长的消防救援衔,在其微信视频号上发布多条温州消防的日常执勤、工作、生活等相关视频,疑似冒充消防人员。
温州网警迅速开展核查,经查证该视频号使用人为庞某某,暂住瑞安,非消防工作人员。
经属地瑞安调查询问,庞某某承认其出于个人虚荣心,分别在抖音、微信视频、西瓜视频等平台上注册了“火焰蓝庞某某教官”账号,使用消防救援队伍相同头像,并从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官方视频号中搬运素材,编辑现成视频后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
他甚至自制视频祝贺自己晋级成为一级消防长,以此鱼目混珠,骗取群众信任,真实动机是准备利用假身份兜售消防器材营利。
目前,瑞安市公安局已对该庞处以行政拘留2日处罚,并责令删除清理网上不实身份与音频贴文。
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
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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