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老鼠头?医院食堂吃出的“异物”官方有新认定

觅夏评社会[已注销] 2023-06-30 22:23:01

“鼠头鸭脖”事件

才刚真相大白

大家还在等待最终的处罚结果

没想到,新的事件又发生了

而且主角还是鼠头

27日晚,重庆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

今日,网传“在秀山县中医院食堂盒饭中疑似吃出老鼠头”。接到舆情通报后,我局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查封了实物,并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认定,该异物为老鼠头。如何进入盒饭等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

此前报道

6月27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重庆市秀山县中医医院食堂盒饭吃出老鼠头,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查。

网友在视频中称,他午餐点的“魔芋鸭”变成了“魔芋老鼠”。视频中,其展示了自己发现的“老鼠头”。

据了解,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

针对网友发布的视频内容,秀山县中医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由总务科在处理此事,其不了解具体情况。该院总务科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已经接到此事相关报告,正在调查处理中,后续会有官方说明对外公布。

据官方资料显示,秀山县中医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工伤鉴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人寿保险定点医院。

据相关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12月16日,秀山县中医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整体招租成交,交易价格为23.8万元。具体承租方未明确。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标的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食堂、超市经营权整体招租”,房屋建筑面积约407㎡。其中食堂位于综合楼二楼,建筑面积约370㎡。该标的租赁底价为首年年租金,为15万元,招租用途则要求食堂必须经营餐饮。

该招标文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栏则要求,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中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以营业执照为准);承租方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五十七条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极目新闻

0 阅读:0

觅夏评社会[已注销]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