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了!湖南9岁女童被溺水身亡后续,作案人将免于刑事处罚?

丹云社会消息 2024-10-11 17:56:49

”我的小女儿今年9岁“受害者是一位位于湖南永州江永县的可怜母亲的女儿。9月21日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周末,孩子没有上学。这天有点要下雨,天气阴凉。现场瑟瑟发抖,哭泣悔恨的可怜的母亲当时在小卖部打牌让9岁的小女儿独自回家。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决定会在后面的日子像条毒蛇一样缠绕、啃食着她,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下午1点54分的时候,女士发现孩子还没有回到家。下午5点的时候发现了孩子。孩子发现在走在往家的那条她最熟悉不过的路上,浑身是伤,被剥去了衣服,全身赤裸,被溺死后丢在了村边的河道里,衣服鞋子也都漂浮在水面上,状况让人闻之震惊、见之可怕。这是多么黑暗赤裸的社会现实,画面中9岁的小女孩儿生的可爱靓丽、行事听话乖巧,天真绚烂。

经过各方有力勘察,调查结果让人震惊。通过监控视频警察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一名同村初二的小男孩儿,还没有满14周岁。经过盘查,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认罪证以及作案细节。不置可否的是,因为未成年犯罪没有在刑事责任年龄,这位小男儿将免于刑事处罚。

未成年恶性事件屡出不止,之前让人证震惊的是未满14岁韦某掐死了一名小男孩,2011年又再次犯罪持刀伤害了一名小女孩儿被判了6年有期徒刑。2015年11月份,韦某减刑释放又将一名无辜的小女孩儿残忍杀害。

这就不得不提出一个概念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犯罪事件频发,大量数据显示未成年性成熟年龄从2002年调查的14岁已经提前来到了12岁。对未成年犯罪的年龄统计也惊人相似的来到了12.2岁。未成年保护法在近些年都有在做多次的修改,但我们可以看到唯独对刑事责任年龄这里,从1979年制定以来的四十多年里从未有过修改。

我们要知道未成年从来不是免死金牌,年龄绝不是躲避犯罪的借口,一个人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你有何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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