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起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程远鹰眼观 2024-08-10 08:26:41

作者:劳东燕。

我与鲁迅先生是同乡。家中三姐妹,排行老二,加上自己也不属于漂亮而乖巧的女孩,所以相对比较容易受到忽视。

好在从小开始,我的成绩一直挺好,在学校还是比较受老师喜欢的。

从小到大所经历的教育体制,就是需要与人竞争,只有在成绩上胜过别人,好像才会获得承认。

所以,很长时间里,我都是比较敏感,容易患得患失的人。一直到大学都是如此。

大学期间,我的成绩在班里也是名列前茅的,民主测评分数也挺高,毕业时还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但内心里,我对自己并不满意。四年的本科学习,我好像仍然停留于中学时代的那种竞争层次,就像是读“高四”的感觉。

毕业时大醉了一场。除了离愁别绪之处,大概是因为,我认为自己的大学四年过得比较失败。

如果说大学四年我有所收获,那么,最大的收获在于,在离开校园之际,我终于意识到,不需要与他人相比,与过去的自己比就好;同时,与外在的名利与认可相比,自己内心的认可更为重要。

毕业后进入上海检察机关工作。我很快就发现,机关并不适合我。在机关里,我完全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像一枚棋子。并且,我一眼就能望见,自己退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工作一年半之后,我就提交了辞职报告想要考研。我那时下了决心,要考北大刑法专业的研究生。

我一直对如何规制国家权力的问题感兴趣,大学时便是公法学得比私法要好得多。

大二那年,我旁听了郑伟老师的刑法课,他那时刚从德国帕萨大学拿了博士学位回来,才三十几岁。

在讲台上,他曾说:我此生最大的愿望,是死后能在墓志铭上镌刻上“中国刑法之父”。

那时我就想,能让一位年轻学者如此动情的学科,必定是极具魅力的。

大三结束的暑假,我偶然读到陈兴良老师的《刑法哲学》。这本书的理论深度,当时给我留下挺深刻的印象。

就在我想要辞职的那一年,听说陈老师从人大调到北大任教,我就义无反顾地选择报考北大。

我决定辞职时,家里人起初觉得丢掉稳定的工作,辞职考研有些冒险,但后来还是支持我的决定。

等辞职报告批下时已是10月底,离当年研究生考试报名的截止日期,就只剩十几天了。

辞职手续办完后,我即刻北上,住进北大蔚秀园的招待所,全力以赴备考。复习的时间只剩下三个月。

那三个月过得孤寂而充实。亏得有当时在北大读研的朋友相助,为我提供诸多的便利。这份相助之情,我一直铭记在心。

我没怎么想过,如果考研失败会如何。

有句话对我影响很大:如果你遇到一堵墙,基于畏惧心理,纠结要不要爬的时候,就先把帽子丢过去;这样的话,接下来就根本不是犹豫要不要爬过去,而是怎么爬过去的问题。

好在运气不错,复习的时间虽不算长,但还是顺利考上了。经我本科时的游伟老师引荐,成为陈兴良老师指导的硕士生。那一年,陈老师只招了我一个硕士。

陈老师温和而严谨,对学生极少批评,以鼓励为多。我以前并没觉得自己有适合做学术的特质,但陈老师认为我在学术上颇有悟性。

他也非常开放与宽容,允许学生发表和他不同的观点与见解。我那时看的刑法书很少,读研第一年对刑诉法特别感兴趣,还有过转专业的冲动。

不过,我很快觉得刑诉法过于技术化与操作化,我还是对有伸展与想象空间的理论更感兴趣。陈老师也不觉得有问题,他只是委婉地提醒我,在社科知识与专业功底两个方面,不要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在北大读研期间,我泡在图书馆里的时间比较多,书看得也比较杂。

从大学时候开始,我就一直对这样一个问题感兴趣:中国社会为什么会在近代走向衰落,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顺利转型成一个现代社会?

对这个问题的关心,让我对社会学政治学与历史学等有不可遏制的兴趣。当时,我都把此方面的阅读理解为是业余兴趣,后来发现,原来是可以与本专业的研究相结合的。

社科知识的背景,让我看专业问题的视角变得开阔。

在此期间,我内在的自信也逐渐建立起来,开始敢于去表现自己的锋芒。

北大的氛围,长处在于比较容易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包括批判精神与胸怀天下的视野。短处则在于,学生容易流于坐而论道,不够踏实,形成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局限。

那几年应该是我人生中自我感觉最为良好的时光,却也是年少轻狂的岁月。

2004年博士毕业后,我来到清华任教。虽然就在隔壁,但我之前很少去清华。清华比较讲规矩,尤其是对资历浅的年轻老师。

好长时间里,我都不习惯清华的氛围。包括对上课迟到的严重性过于强调,让我有一度经常做找不到上课的教室急得不行的那种梦。如果第二天一早有课,前一晚经常都睡不好。

不过,清华对踏实努力的强调,也治好了我读书时年少轻狂的毛病。同时,在专业功底的补强上,也让我获益良多。

我以前喜欢宏大叙事,学术文章的写法多少有点“剑走偏锋”。在刑法理论这块,扎实的、体系性的知识是比较欠缺的。

清华刑法学科的长处恰恰在这方面。以张明楷教授为首的几位老师,他们的研究风格与对解释论的强调,对我影响很大,促使我对自己的研究风格做出相应的调整。让我意识到,不仅要能写宏大叙事的文章,也要能做精细而微的研究。

法律始终是在社会的框架之中运行。在我看来,首先必须要能判断社会在往什么方面发展,并弄清一个良善的社会应当具备哪些价值,在此基础上,再来考虑法律制度究竟如何建构的问题。

对于这个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始终难以平和,难以云淡风轻。

我期望自己,即便人到中年,还是保持必要的锋芒。以前我会有意无意地收敛自己的锋芒,因为比较顾虑他人的看法。

随着年岁的增长,在心态上慢慢变得放松,觉得没有必要通过收敛去掩饰自己。我不需要所有人或者大部分人都喜欢我、接纳我。总是顾虑别人的看法,未免活得太过小心翼翼。

我愿意展现真实的自己,无论是在私人交往的场合,还是在包括朋友圈在内的公共领域。

想通了这事之后,我的心态比以前要好得多,在公共场合比较拘谨的毛病也有改善。

我以为,作为法律人,如果按先前的理解,得出的是大家都认为很不公正的结论,这时候就应该去反思,是否这种先前理解存在问题,是否有必要对相应法条作重新的解释。

如果无论如何难以通过合理地解释法条而得出公正的结论,就说明很可能是立法出了问题,应当考虑去推动立法的变革。

当一个社会问题以通俗的方式被大众理解,从而得以将相应的呼声放大,或许就能获得改变的契机。

它也让我愿意相信,只要一起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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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远鹰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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