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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开老头乐强行冲卡,逆行上高速,与正行行驶的车辆相撞,车身被撞分解。
“老头乐”里的两人死亡,后续交警是怎么处罚的?事故又是怎么定性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经过据极目新闻10月14日的视频报道,事情发生在12日,四川成雅高速公路上,一辆红色电动四轮车,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老头乐”,逆行开上高速公路,与高速行驶中的一辆白色车辆相撞。
据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天“老头乐”是从成都浦江东高速收费站,强行冲卡驶入高速的。当时,“老头乐”驶入收费站时,栏杆并没有抬起,“老头乐”直接撞断栏杆后进入高速。
事情发生后,工作人员发现立即其后追赶并大声制止,但是对方仍然驶入的高速公路。随后,工作人员立即拍照记录,将情况汇报给领导并报警。
之后,“老头乐”在高速超车道上,逆行约10几分钟后,与正向行驶的白色轿车相撞。
从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现场一片狼藉,“老头乐”已经被撞散架,停在了最内侧车道上,碰撞后产生的车辆碎片散落一地。
白色轿车则停在最外侧车道上,前车头撞毁变形,看样子应该是撞到了路边护栏上。
后续通报来了事情发生后,四川交警高速公司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低速电动四轮车(即老头乐)冲卡后,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立即报警。警方则立即安排警方前往事发高速予以拦截制止。
工作人员还表示,“老头乐”的行驶轨迹混乱,事故致“老头乐”的74岁驾驶员杨某安及乘客55岁女士韩某容死亡。
据初步调查,老头乐驾驶员,杨某安为无证驾驶,事故中两车受损严重。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友们的看法有不少网友认为,两位老人的过世并非由车祸直接引起,反而是他们的行为导致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遭遇事故并受损。
还有网友表示,即便“老头乐”已经离世,赔偿仍应依法进行。唯有这样公正执法,才能警示其他“老头乐”,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另一些网友觉得,“老头乐”应该是没有上保险的,即便交警此次公正裁决,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受损白色汽车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呢?
这些网友称,要是允许“老头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那么高速公路的交警部门及收费站是否也应对小汽车司机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毕竟,管理上的疏漏是否也应被视为连带责任的一部分?
写在最后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一辆被称为“老头乐”的电动四轮车严重违反了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导致了不幸的后果。
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电动四轮车及行人,它们均不具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条件。
然而,在这起事故中,这辆红色的“老头乐”不仅无视了这一规定,而且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撞断高速公路入口的栏杆,强行逆行驶入高速公路,这种行为无异于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
其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自杀行为无异,同时还给其他遵守交通规则的机动车驾驶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关于杨某安为何会做出如此危险的行为,目前综合多方消息并未得到具体的解释或隐情披露。
在事故责任划分上,从现有信息来看,“老头乐”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杨某安在驾驶“老头乐”到达高速收费口时,未遵守交通规则,强行撞断栏杆闯入高速。
且对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的劝阻置若罔闻,更为严重的是,他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这一行为无论是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上都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有网友提出高速公路应承担次要责任的观点,认为高速公路未能有效阻止“老头乐”进入高速,这一看法有待商榷。
高速公路作为公共设施,其管理责任主要在于维护道路安全、畅通,但对于个别违法闯入的行为,其防范能力有限。因此,是否应承担责任还需等待交警部门的最终通报结果。
最后,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其他交通工具,无论是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上,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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