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麻建宇】六年前,吉利和威马那场21亿天价标的的侵害商业秘密案,最终以吉利的胜诉落槌。
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威马赔偿吉利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此判决数额,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无论是在法律界,还是汽车界,这起判决结果都引起了巨大轰动。2018年12月,吉利方以威马方侵害吉利方技术秘密为由,将威马方诉上法庭,并提出了21亿元的“天价”赔偿标的。这一案件曾在2019年由上海高院第二法庭进行审理,判决威马方需赔偿吉利方700万元,其中包括经济损失50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的各项花费200万元。此外,一审判决认定威马方构成对吉利方涉案5套图纸技术秘密侵害。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是才有了“威马被判决赔偿约6.4亿余元”的最终判决。鉴于威马的现状,吉利最终的胜利可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毕竟,如今的威马已经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地步。目前威马确认的债权总额高达33.76亿元,而审计后威马的账面资产总额仅为39.88亿元,负债则高达203.67亿元。
当然,破产重整中的威马还有一丝生机,若重整成功,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额可能还有希望,若进入清算程序,6.4亿的天价赔偿大概率是无缘获得,因为,司法诉讼确定的赔偿属于一般债权。根据《破产法》,一般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居于最后。若从实际意义出发,吉利反倒不如在威马还在存续的2019年接受700万的赔偿金额。
但吉利花费了6年时间以及超过1300万元的开支争取这场官司的胜利,可能看重的就是“象征意义”。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汽车技术方面的人才流动更是常见,但与之伴随的不光有交流后的繁荣,还有技术剽窃、抄袭等乱象。对吉利这般拥有强大技术储备的车企而言,对威马的“维权”本质上就是一场名誉之战,同时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至于谁是虎?这里就不多说了。而对于其他积极进行技术研发的同行来说,这次胜诉也具有鼓励作用。
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的案例,吉利起诉威马获胜也可以作为行业的典型案例,给行业和企业提个醒:尊重技术研发,尊重知识产权。否则“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而这也能倒逼行业在技术研发、设计等方面注重原创性,避免走中国车企过去“逆向开发”的老路,把中国汽车“抄袭”的帽子彻底摘去。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以侵害吉利知识产权起家的威马最终走向破产重整,是否也说明靠技术抄袭发展起来的企业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不踏实创业的新造车企业,无论获得多少资本,最后的结果都不会太好。
当前,中国汽车的发展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在电动化、智能化的赛道上处于全球领先的位置,并已经开始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大步迈进。在此背景下,中国的汽车知识产权意识和体系也成了中国汽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那些正在为中国汽车崛起而奋斗的中国车企,这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既是鼓励,又是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