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涛借给朋友30万,没想到借条竟变成了白纸,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陈建涛有一个从小长大的朋友欧力杰,欧力杰是做生意的,所以经常在陈建涛这借钱,每次要都按时还款,还给陈建涛一些利息。
一天,欧力杰又来向陈建涛借款30万元,而此时陈建涛家里正好有其他人刚还给他的30万现金,就给了欧力杰。
欧力杰给他出具了借条,借款金额是30万。
过了一个月,欧力杰说自己手上有3万,想先还给陈建涛,剩下的27万下个月还。
欧力杰让陈建涛给他出具了一张3万元的收条,让陈建涛把30万的借条还给他,他再出具一张27万的借条给他。
双方还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到了还款时间,欧力杰一直没有联系陈建涛,陈建涛给欧力杰打电话,欧力杰也不提这剩余借款27万的事。
陈建涛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给欧力杰打电话说:“兄弟,借给你的那27万,啥时候还?”
欧力杰说:“我不就管你借了3万么,已经还给你了啊”
陈建涛:“你明明借了30万,你先还了3万,还剩27万,我这还有你写的借条和还款协议呢”
欧力杰说:“你先找到再说”,说完就挂了电话。
陈建涛拿出了欧力杰当时写的这27万借条和还款协议,可是拿出的时候陈建涛懵了,借条上的字迹都没有了,只剩一张白纸。
而还款协议上借款人的签名处的字迹也没了,只剩下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还有日期。
陈建涛觉得自己被骗了,就联系欧力杰,但他一直不接电话。
陈建涛很苦恼,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
无奈之下,他就将欧力杰告上法庭,要求欧力杰偿还27万欠款及5000元利息,那法院会支持他么!让我们一起看下。
法律分析
陈建涛认为,欧力杰向他借款30万,现在只支付了3万,还剩27万没给,5000利息是双方约定好的。
欧力杰认为,他只借了3万,也已经还给了陈建涛,欧力杰向法院出具了3万元的收条。
庭审中,陈建涛向法院提供了还款协议但欧力杰不予认可。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陈建涛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欧力杰向其借款30万,且已还3万,还剩27万未还的事实。
所以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陈建涛的诉讼请求。
陈建涛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那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陈建涛向二审法院提交了新证据,陈建涛向二审法院提交了欧力杰出具的30万借款的照片,还向法院提交了一张由欧力杰亲笔签名的文件。
陈建涛认为,30万借条是欧力杰借钱当天给他出具的,而还款协议上虽然没有欧力杰的签名,但借款金额和利息以及还款时间都是由欧力杰亲笔书写。
陈建涛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30万借条复印件上的的笔迹以及还款协议上的笔迹均为欧力杰书写,并提供欧力杰亲笔签名的文件作为对比。
经鉴定,30万借条和还款协议上均为欧力杰书写。
而鉴定意见出来了,欧力杰也坦白了,原来他在第二次出具借条的时候和还款协议签名的时候都是用消字笔写的。所以自己的名字才会消失。
最后法院判决,欧力杰偿还陈建涛借款本金27万,及利息5000元。
而欧力杰的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罚款1万元。
个人观点
做人要讲诚信,这欧力杰的做法太不地道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