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本通知实施后,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户主及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私产房的全部产权。否则只能通过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即从2024年5月16日开始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河西区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本通知实施后,2024年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户主及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私产房的全部产权。否则将通过统筹方式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5月24日开始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宝坻区调整初中招生政策
2024年暑假招生起,个别初中将实行摇号政策入学。
1.符合升入初中的学生,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到相应学校登记,如登记学生规模超过本校当年接收规模,启动摇号。
➭摇号顺序:依次按照房户一致、有房无户(父母房产)、有房无户(四老房产)、有户无房,额满为止。如登记学生规模未超过本校当年接收规模,学校全部接收。
2.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学生不能参与摇号,由区教育局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有片区房产的外省或外区户口的学生不参加摇号,由区教育局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
➭安置顺序:安置的学生仍按照有房有户(房户合一)、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顺序由有学位的学校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分别以学生监护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或协议中交房时间先后、学生落户时间先后为序录取,情况再相同由学校组织现场抽签,额满为止。
3.各类优抚对象依相关政策报名安置。
4.一家多孩的,可遵循学生和家长意愿,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安排后一个入学的学生到前一个学生就读的学校一起就读,但不能把前一个入学学生调到后一个学生的就读学校。双胞胎可捆绑摇号。
宁河区政策调整内容
从2024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和2024年秋季转学起,在城区热点学校,即芦台三中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
▶2024年,芦台一中随机派位报名条件调整为:
1、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具有宁河区户籍,且在芦台二中、三中、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2、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三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
生态城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本通知发布实施后,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做毕业登记时,学生家庭需已在生态城范围内购房(一手房现房或期房、二手房均可),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本通知内容中的“房产”须为生态城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其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适用于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初中入学的学生。若天津市或滨海新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