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议长黄凯涉受贿!认罪缴回犯罪所得法院裁定300万交保

海峡看国际 2024-10-20 17:28:43

根据台媒报道,台新北地检署侦办光电收贿贪污案,今年7月初在云林县无党籍议长黄凯、县议会、县府及相关涉案人处所,查扣可疑现金及名表,随着案件持续深入调查,检调查出黄凯涉嫌成立人头公司收贿,及购买BMW及Lexus名车等方式规避查缉,新北地检署昨(18)日,也是黄凯遭收押的第105天,依涉犯贪污等罪嫌,起诉黄凯等9人,并追回犯罪所得148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了解,新北地检署今年7月初执行"靖平项目",查出无党籍云林县议长黄凯自2020年起,与能源公司等绿能业者勾结,利用自身议员身份及联系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透过各自职权暗中协助绿能业者优先取得云林县太阳光电发电厂的筹设同意函及营业执照。其中李俊兴涉嫌泄漏县政府内部机密文件给黄凯,而黄凯则协助能源公司取得云林县政府核发发电厂筹设同意函等申请电厂执照作业,以便能源公司取得台经济部门能源局的电业执照。

检调指出,黄凯利用家人设立人头公司,掩饰收贿行为,先后接受5千万元及900万元贿款,间接收受贿款及购买名车、名表、精品首饰,藉此洗钱以掩饰犯罪金流。新北检调人员今年7月初在黄凯住处、服务处查扣232万元现金、BMW X6及LEXUS RX高级休旅车、5只名表和十多个名牌包等,初估受贿金额超过千万元。

而能源公司表面上有挂名负责人,实际上由连姓、陈姓、赖姓、林姓、刘姓等人掌控,负责协助推行太阳能光电项目,并透过贿赂黄凯加速申请进程,检方还查明,黄凯收贿后,多次联系李俊兴,要求其对申请案件进行关说,李俊兴则向承办人员施压,让案场文件被优先处理,最终让能源公司顺利取得云林县政府核发的同意函。

检方认为黄凯与李俊兴未坚守公务员清廉界线,因一己之私而触犯法律红线、实有不该,但黄凯自白认罪并全额缴回犯罪所得1480万元,建请法官依法减刑,至于李俊兴供词避重就轻、难认犯后态度良好,建请法官量处不得易科罚金之刑,检方另对不认罪的业者刘男具体求刑3年、并科罚金300万元。

新北地院昨晚开庭,考虑黄凯坦承起诉书所有犯行,且于侦查中已主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共1480万元,认无羁押之必要,裁定以新台币300万元具保及限制住居,并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设备监控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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