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征燠致倪文钊信札和为倪文栋重拟呈文稿倪文栋右派问题改正结论

红运看文化 2024-05-18 10:50:57

 倪征日奥云:“健雄:来信收悉。呈稿体裁不合现代规格,应注意下列各点:1.不以家族团体出面,只要在各人签名下面注明与死者关系。2.开头每叙述党十一大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团结”总方针的正确性。3.然后叙述宏均被错误地评为右派,及其到不正确对待的经过。(原呈稿中像旧日苦主口气的话不妥当)。4.叙述以前申请经过(换一下已经地质部考虑,并曾与张溪春联系)。只是由于亲属间发生误会,平反昭雪,追悼被搁置下来。5.现在误会已经消失,由家属(包括过去对此事发生误会的倪文均、倪行優、倪平安等)签名,仍推举倪文钧代表继续申请…..,(申请内不签)。不要给人印象还有很多家属,只要说明大雄和平安这次已一致。6.代表人姓名、地址。代表人可加倪文钊一人,与大雄共同代表亦可考虑。7.申请由黎镇当局转更好。总之,此事需要重新协调一下,消除过去混乱。我即将远行,抽空写此数行,如幼辈再坚持过去错误,我将铭记在心,永不顾问此事,永不与他们再无瓜葛。哲存一月卅一。”

倪征燠云:“为倪文栋含冤殒躯,本族人联名公呈,请求平反雪冤以昭公允事。

窃按党中央自十一大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团结知识份子,促进四化建设,业已卓著成效。过去曾误被划入右派之士,当一一查实真相,恢复原首身份。族人倪文栋,秉性淳笃,文行忠信,因有志于矿业,故在学业有成,解放之前即远来甘肃张掖地质局服务。就职以来,奉公守法,努力工作,人无闲言。但只因言绪细故冤屈殒。(在酒泉去世)家中老人因之抑郁而死。阖族伤悲,邻里唏嘘。咸认如此有志报国而含冤以死之士,亟应由国家予以平反,追悼昭雪。此事曾得各内部会之良好考虑。(与中央地质部张溪春处长曾有联系)惟在请求之时,先由族人倪文钧代表申请,嗣有族人倪平安出面有所主张,以致将事耽搁至今。兹经族人协商,废弃先前两方意见,消除误会,归于一致。即由族人联署申请,仍推倪文钧为代表,继续要求贵局对于倪文栋给予平反,早日定期举行追悼会,并尽可能发反文栋生前所撰之著作文稿,及个人有参考用书,俾留存族人以资纪念。至于其生前如有应得之薪饷,死后例给之抚卹,因文栋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姐妹,则一概捐归国库。至祈贵局积极施纾,俾使中央重视知识份子,以促四化建设之政策得以贯彻实施。安慰巳故,激励来兹,存殁俱感,公德无量,以呈不胜新祷盼切之至。

谨呈

甘肃省张掖地质局 诸位领导同志 钧鉴

江苏省吴江县黎里镇居民 倪征时(文栋之叔)倪文煌(文栋堂兄)倪文钊(文煌堂兄)

代表 倪文钧 倪志宏 倪平安

代表人通汛处:杭州市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公元一九八五年乙丑一月廿六日

另写一份抄送北京地质部干部局

注:倪征日奥(1906年7月—2003年9月3日),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倪征燠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

1906年7月,倪征燠出生于苏州府吴江县(今苏州市吴江区)的黎里镇,中学毕业后,他立志学法,报效国家。他先在东吴大学法学院读法律专业(1915年法学院设立于上海),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之后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1931年起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年-1948年参加东京审判。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联系院士。2003年9月3日,倪征燠逝世。

健雄即倪文钊(1915.10.22--1998年),其父倪慰农,为农学家,是国际大法官倪征燠的姪儿,1933年倪文钊毕业于江苏省立农业学校本科,1935至1937年曾任江苏省金山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员,1937年秋在家务农,1946年在平湖农场、庞山湖农场任技佐,他积极向民众宣讲农科知识,1947年任最高法院书记员,1949年随法院赴台湾,1951年起改入台湾大学总图书馆任图书馆馆员,连续服务二十四年,至1976年退休,曾获校颁给的连续服务二十年以上的仁字奖状,在职期间公余喜读古藉,并典藉校勘,先后整理编订《墨经麤解》中庸简曾子说,庄子南华列子冲虚经,其中新续一书曾获台湾教育厅特种奖金,王阳明传习录等十余种虽未正式出版,但因腾写版印出分别在国内外各大学正式书局出版,六十年来国学一书中多有推介,文钊自隻身去台湾飘流岁月,退休之后想思益切,深感叶老归根,方为正策。乃于七十二年(公历1983年)春节,由曼谷转运故乡吴江,定居苏州,在苏州大学图书馆任职。

倪文栋(1930-1960),江苏省吴江黎里镇人,大专学历,学历1952年参加工作,原为镜铁山地质队技术员,技术8级。在劳教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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