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王女士晚上要用车,当她来到自己的车位前,却顿时傻眼了,我的车呢?我车哪去了?她以为遭遇了贼,赶紧去物业查询,这一查询,更是把她给气蒙了。
监控显示,有个两小伙进入车场,径直就来到王女士的车位前,直接拿工具把王女士的车拉上,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既没有保安人员过来阻止,车场出口也直接放行了,就这样,在物业眼皮底下,眼睁睁地把她的车给偷走了。
王女士非常气愤,自己的车可是录入了车场系统的,怎么有人把自己的车拖走,都没有一通知一声,更没有人阻拦呢?
在记者的陪同下,王女士找到了物业,可物业的说法却让记者也傻眼了。
物业表示他们查看过对方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核实王女士的车是对方的才放行了。
原来王女士的这辆车是别人抵押给她的,有人欠了她的钱,用这辆车作为抵押,给了王女士。
让人意外的是,这辆车竟然是欠款人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车,现在租期到了,所以租车公司就叫人把车拖了回去。
王女士决定,把借欠款人和物业一起进行起诉。
事情发到了网络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网友:物业已经核查了车辆信息,车主属于租车公司。那就不是小区业主的财产,应该来说没有责任了。
网友:只能说明王女士社会知识面太少,非常简单的常识:对方用车抵押借款,自己的核实车辆信息是否是对方本人,并且同时需要连车辆户口手续一并掌握在自己手上,便于合法卖出变现,这是基本常识。
网友:不知道现在怎回事呢,租的房子可以转卖,车子没有经过车主同意可以被抵押!关键是出了事,投诉无门。
在这个事情中,物业已经查看过证件,证明这车不属于王女士,只是租车公司把自己的车拖走,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但是既然车子在车场登记在往女士的名下,也应该尽义务提醒王女士,这是物业的失责之处。
另外,就提醒各位,要是别人把车子,房产,车位等作为财产抵押给你,定要看同时有房产证并到相关部门查询核实,确保财产合法合理,不要给自己造成麻烦。
这件事你怎么看? #社会百态#
物业是死了
登记过的车辆,物业确实有告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