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父亲被殴打至伤,被认定是故意伤害,施害人却逍遥法外,有理竟无处伸张,究竟是何原因?
事情发生在2022年5月20日早上,我父亲把竹子堆在自家门口,放完竹子后出去吃早餐回家,遭到徐某某等三人殴打,徐某某仗着自己有权有势,事发不到三小时,开始封锁殴打他人消息,说是所谓抢竹子导致我父亲被刮伤,但是我父亲毫无被刮伤的痕迹,且竹子刮伤不可能伤了双肺。送医院急诊检查时,我父亲头部、肩部、胸部、肺部等多处受伤,软组织肿胀、骨折、挫伤等。(我在外地工作,当天我父亲被JC送往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将身份资料填错,转院到桂平医院时才发现资料对不上,故将52岁改为59岁)。详见下图:
2022年06月27日,广西桂平GAJ受理了我父亲被故意伤害案一案并立案,立案告知书如下图:
2022年06月29日,广西桂平GAJ请有关人员对我父亲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为左肩部(左侧肩脾骨骨折)轻伤二级 、胸部 (左侧第6、7前肋骨折)轻伤二级。鉴定意见通知书如下图:
然而,这么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施害者徐某某竟然第一时间2022年6月29日取保候审了,如下图:
作为受害人,事情发生后,我在网上曝光了徐某某的故意伤害施害行为,想借助网络的力量帮助父亲讨一个公道。相关部门找到我,说会帮我处理,会公正的解决,让我先删除网上的帖子。在相关部门诚恳的要求劝说下,我删掉了网上的帖子,等待着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然而,这却是他们给我画的一个饼,面对我父亲被故意伤害、被殴打至伤铁一样的事实,桂平GAJ毫无依据的认定为我父亲是与徐某某抢竹子导致的受伤,我对抢竹子受伤完全不认同。一年多了,案件却一拖再拖没有结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施害者徐某某也未受到法律制裁。令人气愤的是,就在前几天(2023年7月20日),我收到了广西桂平人民JCY的《不起诉决定书》,决定书认定为“桂平GAJ认定的我父亲系被徐某某等人使用竹子大力推压摔倒受伤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人大跌眼镜,我表示不敢相信!不服!不能接受!
从故意伤害到不起诉决定书,这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原因,据我了解,徐某某颇有关系有权有势,他父亲是退役JR有面子,母亲在村里能说会到颠倒黑白,其子女在此期间正在考公W员,是否为了Z审不受影响,徐某某是否动用了司法关系?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父亲受徐某某的欺压,我们一直都是一忍再忍,这已经是第三次受到徐某某的殴打,这次被殴打至二级伤,有伤痕累累的照片为证(照片上父亲头上的拳头印清晰可见),有广西桂平人民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书,然而在这些铁一样的事实面前,却认定为抢竹子刮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像我父亲这样的普通老人,本想着有一个公正的判决,拖着受伤的身体却等来这样的结果,故意伤害施害者却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像我父亲这样的老年人、普通人,都应该得到法律平等的对待和保护。在此,请广大的人民群众、网友帮我看看,他们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法律权益,公道如何声讨?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关注我的呼声,为我父亲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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