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社报道,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切实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这是大陆对于“台独”顽固分子的进一步打击,从司法层面加强对台湾地区的“管辖。”最近这段时间,由于民进党赖清德的“台独”言论,大陆已经做出多层次回应。一方面,解放军东部战区在进行了“联合利剑2024A”联合演训,不仅是海陆空火诸军种联手上阵,包括东风导弹在内的各类“打独神器”纷纷亮相。从军事层面向岛内“台独”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大陆宣布进一步终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决定。
与此同时,这是《反分裂国家法》公布以来,大陆方面第一次正式公布惩治“台独”分裂势力的相关量刑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这些人,量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最高法在相关的解释条款中也表示,犯罪嫌疑人不到场仍可进行缺席审判。这就是搞“台独”分裂行为的下场,最高直接拉满、那就是死路一条。这是给对岸某些人的一个明确信号,如果继续执迷不悟,在“分裂”国家的不归路上,一路走到黑,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死刑。
此外,新法令对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其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继续扩大的“台独”分子,可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给“台独”顽固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因此,无论是已经“榜上有名”的萧美琴、苏贞昌等10人,还是被国台办点名的黄世聪、李正皓等5名岛内所谓“名嘴”,只要他们愿意放弃“台独”立场,就能获得从轻惩戒或免于惩戒的机会。
这就是对岛内“台独”分子的最后通牒,是停止谋“独”,还是继续作死,需要做出选择了,否则到了清算的时候,“台独”势力们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过去惩治“台独”分子的法律依据主要也是《反分裂国家法》《刑法》等等,但没有针对“台独”分裂活动,作出如此具体和针对性的量刑说明。这次《意见》的发布,就是在已有的法律依据基础上,对如何在法律层面惩治“台独”分子做了细化。
众所周知,对付分裂国家、损害国家利益的敌人,为了维护国家在领土、主权、安全等方面的核心利益,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非和平方式,这也是主流国际社会包括美国所奉行的准则。但是,中国大陆始终极大的政治智慧与战略耐心,从胸怀天下苍生黎民的高度,以对历史和两岸人民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与统一。不过,“台独”势力已成为争取两岸和平统一进程中的毒瘤,成为必须要被清除的障碍。
而就在严惩“台独”的《意见》发布的同一天,中方还宣布对参与军售美国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相关实体和高管进行反制。中国大陆对内对外同时出重拳,就是为了向全世界表明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台湾从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是岛内妄图“谋独”之人,还是妄图煽动和插手局势的外部势力,都改变不了这一板上钉钉的事实,台湾终有回归祖国的一天,而那些妄图分裂国家的顽固“台独”分子,结局只会是被清算。
在这种情况下,自诩“务实‘台独’工作者”的赖清德,所面临的压力无疑会更大,他之所以敢如此猖狂,一方面是因为民进党占据着岛内的行政主体,另一方面则是美国不断对台售武,所释放出的支持信号。然而,无论美国如何操弄,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是国际社会所坚持的既定事实,大陆设立法规惩治“台独”,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不容任何外部势力说三道四。当然,哪怕美国真敢介入,也无法阻止大陆推进两岸统一的进程。
总而言之,大陆的警告信号释放得足够多了,国防部此前更是明确表示“台独”闹得越凶,灭亡得就越快。然而,赖清德为首的“台独”势力,依然无视大陆严正警告,甚至还进行更激进地挑衅,等待他们的只有“彻底灭亡”。通过对“台独”势力的惩治,中国大陆也会向全世界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触动中国的“红线”,损害中国的核心利益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赖清德的“谋独”举动,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彻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