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老板“性饥渴”,猥亵14岁购物女孩!多层身份免于刑事处罚?

大雷访谈 2023-11-05 17:33:18

近日在网络上报道出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河南某地超市老板猥亵14岁购物女孩的视频爆出后遭到了社会各界的谴责!

其实对于这种成年人猥亵未成年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对于此类事件最终的结果都是从重处罚!这也说明了法律对此类事件的容忍度几乎为零,同样也展现了对未成年的关注和保护!

但是每当出现这种令人可耻的事情发生后,所谓了《未成年保护法》才会起到相应了作用。为何在事发前《未成年保护法》却无法约束这种“罪恶滔天”的人那?

就如这次超市老板猥亵14岁购物女孩的事情为例。在事发后女孩家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警方通过对监控视频内容的分析后,最终判决超市老板“荣获”9天的拘留生活!

可是这样一起令人难以接受的案件难道就这样草草收尾了吗?就在判决书下发后,女孩的家长觉得这种处罚难以让人接受便又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了复议。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派出所的回应却是“不予接待”!

这一回应确实让人有些“大跌眼镜”!当一个普通老百姓身披警服的那一刻便化身成为了“正义的天使”,这一形象将受到多少人的崇拜和敬意!可是当女孩的家长想要得到公平的待遇后却遭到了“不予接待”的回复,这是不是会让一个合法的公民感到心寒?

而就在事发后不久也有人爆料过这家超市老板的身份不单单是超市老板,他的背后还有着一层当地县里公职人员的身份!这又是不是官官相护,让一件原本令人可耻的事情最后变成了“人情世故”?

超市老板也曾想以2万元现金当作赔偿,希望能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但是女孩的家长做为正义的一方,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无耻行为。只是在二次复议时派出所的行为让当事人家长有些难以接受!在状告无门后只能向当地信访办提起信访流程。

也就是在女孩家长找到信访办后不久,派出所便同意了再次受理此次案件。这样的操作或许当地派出所已经不是一次这样办理了吧?难道这就是俗话中所说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法化解时只能再次审理吗?

说到这,可能会有人认为这是在胡乱混淆事件本身。但是事情就是如此,结合社会上类似的事情和国内的各种“人情世故”后,不得不把事情想的偏一些。就如14岁女孩遭到猥亵后,警方通过反复观看视频后只是单单拘留了施暴者9日,未免是不是有些太轻了。

而且这段长达3分钟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超市老板多次亲吻女孩,抚摸女孩的胸部和隐私部位!如果将受害者换成一个成年女人,在通过法院审理后也一定会将超市老板判定为猥亵妇女和违背妇女意愿之类的判决。

而这次的受害者只是一个未成年女孩,当地派出所却以还未构成刑事犯罪理由草草的了结了此事,这未免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

其实这件事件不单单是针对一位成年人猥亵未成年的事情!而是在一次的提醒着我们人心的险恶,一定要无时无刻的关注的未成年人的成长。不要每次都是等到悲剧发生后再来一次“马后炮”!

特此声明!文章内容并非讽刺、质疑公安系统。只是对事件进行一些简单分析而已!如有侵权请联系……速/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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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雷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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