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颜值丑陋的男孩坐在法庭之上,嘴里大言不惭的叫嚷:“我还没有成年,你们是没办法判我死刑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究竟是谁给他的勇气坐在法庭之上,居然还如此不老实,那么他的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故事?
这个坐在法庭之上的男孩名叫赵力宝,他的颧骨比较高,嘴巴长的怪模怪样的,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他那一双眼睛,看起来又呆又木,还透露着一股狠劲,看着就来气。
在他的生活经历来看,他好像生来就是为了犯罪的。他有一个外号被人称之为混子,在村子里面不是偷鸡摸狗就是调戏女生,总之没有人对他有什么好评价。
当年他拦住了一个外来户的小女孩,将对方强奸,那时他才13岁,虽然对方的父母报了警,可他只是一个13岁的孩子,即便是犯了罪,可也是不需要负任何民事责任的。
警方将他抓获后,要求他赔偿9000元的医疗损失费,虽然父母把钱赔了,可是他却非常不服气,当晚就闯进对方家里,用刀将被强奸女孩的妈妈直接扎死,扎了足足19刀。
赵力宝被抓获之后,在法庭之上狂笑并表示他才13岁,是判不了他死刑的,他仅仅被判一年半的劳动教养,但那个女孩的一生却毁了。
这样的恶魔竟然不只一个,在大连还有着一个跟他一样的恶魔蔡某,虽然才13岁,但是他所做的恶行比很多成年罪犯都歹毒。
蔡某当时盯上了同小区的女孩,将女孩骗至家中进行猥亵强奸,见女孩不断的哭闹,她就直接把这个女孩给杀了,随后将尸体藏在草丛里。
后来女孩的父母没有找到孩子的踪迹,便直接报了警方,也顺藤摸瓜地找到了蔡某,没想到这个男孩还淡定的说自己是个小孩子,找自己干什么。
但警方没有相信他的话,迅速将他控制住,因为他轻浮的表情,足以证明刚才他做了什么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最可怕的是,虽然已经认定他是凶手,但未满14周岁仅仅只被教养了几个月就被放了回去。
这样的恶魔居然还能留在人间,让人难以想象,如果不加以控制,或许下一个受伤的就是我们的家人。
2010年,广西也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也是13岁就犯下了如此罪恶,他的名字叫做韦进木,掐死过一个小男孩,也伤过一个6岁女童,判了刑之后又很快就出狱,但依旧没有受到什么太过于严重的惩罚。
这一个又一个案例,让人觉得非常触目惊心,难道未成年就是放纵作恶的理由吗?如果未成年什么都能做,那么杀人是不是也不犯法了?
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什么要定在14周岁,14周岁以下的犯罪人多了去了。看到这些案例,也有网友表示中国的未成年保护法一定要修改,只要满10岁犯了法就要判刑,甚至还有人说只要犯法就一定要判刑,不管几岁。
保护法应该是保护好人的,而非是助长坏人嚣张气焰的保护伞。如果是小错,确实可以纠正,但如果是害人性命的事情,那就应该一命抵一命。
这根本就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这是在纵容他们犯罪。网友们的这些评论似乎也在引起人们的深思,那就是保护法应该把年龄裁定到几岁,又或者这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该承担什么罪责。
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依旧实行之前的条例或原则,那人间或许就会变成炼狱般的存在。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还有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