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禁止使用!

觅夏评社会[已注销] 2023-07-29 22:26:00

新版国家行政法规库在司法部官网正式上线运行,收录现行有效行政法规601部,历次修订文本528部,公众可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广东普法网已经链接国家行政法规库,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

经常买菜的你们

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现象

“生鲜灯”照射下的生鲜食品

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12月1日起

这类场景将被禁止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灯”提亮肉质色泽

迷惑消费者

在广州多家农贸市场可以发现,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肉类、海鲜、蔬菜等摊位前,摊主们大多会打着一盏盏的灯照亮自家的产品。

可以看到猪肉在“生鲜灯”的照耀下,颜色变得非常红润。但是把这块猪肉放到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去年就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菜市场购买了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的鲜猪肉,但回到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感觉不新鲜了。

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消费者被误导可维权

许多人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外观感到不满。他们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

专家表示,使用“生鲜灯”并不代表该档口所售卖的肉类品质一定不好,但这种灯光的确存在迷惑消费者的作用。

监管部门的新规定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办法》中明确提到: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律师表示,未来如果消费者发现有销售者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自己,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维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的投诉并且查实了以后,可以对销售者处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整改,予以警告,并且可能会处以一定的罚款。”

下次遇到类似消费纠纷

记得用法律保护好自己~

如何寻求帮助?

维权小贴士

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您遭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

在线投诉更便捷

进入广东省消委会官网

(http://www.gdcc315.cn)

点击在线投诉即可进入

“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

进行维权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央视新闻、中国市场监管报、广东消委会

你怎么看呢?

评论区告诉普法君吧

0 阅读:0

觅夏评社会[已注销]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