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高、中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安保工作,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考试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类型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执行赛事直播、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手续,按相关要求报备。
二、管制时间及区域
2024年6月7日至6月9日、6月14日至6月17日期间全时段,在天长中学、天长第二中学、炳辉中学高中部等高、中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管控。
三、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违规飞行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辖区派出所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特此通告
天长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