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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有武汉网友爆料称,当地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不知什么原因,被当地警方查封了,大门被贴上了封条。
网络图片显示,被查封的是湖北三醒律师事务所。封条显示,查封律所的单位是武汉市公安局喻家山派出所,查封日期为9月10日。
武汉当地的一名律师告诉媒体记者,这家律所与不正规的法律服务咨询公司合作,投诉率较高。
记者随后致电武汉市公安局喻家山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湖北三醒律师事务所被查封。工作人员说,这家律师事务所确实是犯了案,涉嫌诈骗,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中,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湖北省司法厅工作人员则向媒体表示,该律所被查封的事情,他们已经知晓,但是具体如何被查封的,目前并不知情。
9月11日,武汉律协发布调查说明称,“在该场所办公的湖北三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
湖北省司法厅官网信息显示,湖北三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1月,组织形式为个人,共有12名律师,负责人为来先生。
9月11日,来先生向媒体记者表示,9月10日晚,律所被警方查封,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安并未告知其具体案情。目前,该所律师已居家办公,“等案件侦办完了,律所秩序会恢复正常。”
有传闻称,该律所被查封是因为参与了一起“化债”,未能成功,当事人要求退钱未退。
对此,来先生说:“我不知道案情,公安没和我说。现在正在与主管部门一起了解情况,了解后会告知准确信息。”
媒体注意到,湖北三醒律师事务所曾用过一块招牌,招牌下方写着“三醒咨询”“悠米法律”。今年开始,多地律协公开发文:禁止律所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开展法律业务合作。
事实上,1986年司法部就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机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其中提到“法律服务机构”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律师工作机构”和“有条件的法学研究和法律教学单位设立的法律咨询机构”。前者为“法律顾问处”或“律师事务所”,负责全部律师业务;后者为“法律咨询处”,只能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一律不得使用律师名义。
1989年7月,司法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须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并对成立条件和业务范围作出规定。
21世纪初,随着国家开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200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就有“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这意味着法律咨询公司的设立取消前置审批,不再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管。
自此,设立法律咨询公司只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类冠以“法律咨询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等名字的法律服务公司也纷纷出现。
近年来,法律咨询公司“零门槛、弱监管”的情况也产生了“低价引流、过度承诺、层层套路”等行业乱象。
2019年以来,广东、四川、河南等多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加强法律咨询公司监管,大部分建议都集中在设立准入许可和加强监管方面。
2024年5月16日,司法部发布通知,宣布将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专题调研,表示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营造法律服务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