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是从2019年6月才开始实施的,到今年也才5年左右。虽然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写得比较详细,但各地还要结合地方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认识不同,所以同样是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不同的地方,晋升的职级也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这位网友,他从2009年被提拔担任县级局的副局长,也就是乡科级副职,他在副局长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在这期间他的不少部下,同事有的到乡镇担任了书记镇长,有的调动到上级机关任职,有的甚至成了自己的上级,只有他还在原地踏步。
本以为自己还有晋升的空间,但年龄和学历成了限制自己发展的因素。2019年6月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开始实施,县委组织部门找他谈话,要其退居二线,改任四级主任科员。由于四级主任科员是乡科级副职对应的最低职级,从乡科级副职改任四级主任科员以后,虽然经济待遇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但自己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忙碌,提前过上了拿着在职的工资,享受起了休闲时光。
按照很多地方的做法,对于担任领导职务退居二线的,都会在职级套改时高套一级,比如乡科级副职直接套改为三级主任科员。但这种套改不完全是套改,而是晋升性质的套改,需要按照当地的职级任职比例来实施。
但他并不幸运,退居二线时直接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并没有像多数人那样,由乡科级副职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再退居二线。虽然这是组织行为,也是组织决定。由于2009年那个时候,对于职务职级并行还处于刚刚实施阶段,制度和实施细则还不是很完善。只要组织决定了,个人一般不好怎么去争取,主动向组织伸手要待遇,要职级,这是机关工作的大忌,同时也不符合组织原则。
按照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在县级机关,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占综合管理职位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这个比例是由县里来统筹的,也是一个循环使用的过程。
从这个比例来看,比例其实也不低,占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60%,也就是说,在一个县的范围之内,60%的公务员都能晋升为一级到四级主任科员。假如全县的综合类职位公务员为1000人,就有600个人是一级到四级主任科员,其中有300人可以晋升一级到二级主任科员,有300人为四级到三级主任科员。
从理论上来说,经过循环使用以后,实际上所有的公务员到退休时,几乎都可以晋升为一到四级主任科员。但具体到哪些人先晋升,哪些人后晋升,这是一个人为操作的过程,和理论上的政策规定这是有一定差距的。
那么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退居二线以后,就是不是一定要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呢?这是有不确定性的。虽然在很多地方,在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在职级晋升时有一定优势,这种优势是由他们的职务本身所对应的职级确定的。
比如乡科级副职,不管是否同时确定职级,对应的最低职级就是四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满2年以上,就可以职级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从乡科级副职到三级主任科员,虽然是职级待遇,但也是一种晋升。职级的晋升虽然要比职务晋升更容易,但在基层其实职级晋升也是难度比较大的,并不是所有的乡科级副职都能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综上所述,这位网友从2009年开始担任县级局副职,到2019年职务职级并行时,退出了领导岗位,改任四级主任科员,实际也就是退休二线。退居二线以后,职务肯定就无法进一步提升了,职级晋升是有希望的,有希望不代表就一定能晋升,这种情况在基层机关是比较普遍的。毕竟职务职级并行不是普惠制,也不是为解决干部退居二线而设计的举措。晋升在任何时候对于那些表现优秀的人更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