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等)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实施土地开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施工范围:X县4000亩。旱改水和土地开垦(项目设计范围),土石开挖。
3、方量:总方量以施工方、建设单位和内控方,三方采用方格网实测土石方方量为准(土石体积比不低于1:1)。
4、承包内容:旱改水和土地开垦,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准;土石开挖,开采量约1000~2000万方。
5、合同期限:五年。
二、旱改水和旱地开垦的承包方式
旱改水和旱地开垦(按设计要求)甲方以专业分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1、乙方施工所有设备及工具全部由乙方自行配置。
2、甲方收到预付款十日内,预付乙方施工款壹佰万元(该笔款项作为临建、文明措施费及机械设备调拨费,从首月月付款中扣除)。
3、旱改水及土地开垦按照设计要求实行按亩计价:每亩价格8000元。
三、土石方开采费用的承包方式
乙方开采的土石方方量:约1000~2000万方。具体以施工方、建设单位和内控方三方采用方格网实测土石方方量为准(实方),甲方按每方人民币41.00元,大写:肆拾壹元整的含税包干价格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该笔专业分包费用包含:挖、装、运(运距2公里以内,如运距增加,则每公里增加2元)临建(工人住宿)、文明施工费和车辆调拨费等所有费用。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施工地点分散,乙方自行承担每年不多于两次的转场费。
四、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审核,甲方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延期10日向乙方支付。
1、旱改水和旱地开垦:设计内工程量
2、土石方开采:三方实测方量签单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制定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监督。
2、甲方协调建设单位协调好当地政府及村社关系、保证乙方顺利开工,否则由此造成乙方停工及待机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利润等损失由建设单位完全承担。
3、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4、甲方指派相关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开挖及筛选,以保证达到其质量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和管理,派专职安全员监督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所需费用均由己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保证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凭证由甲方保管。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及人员、全部由乙方组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根据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和甲方管理员要求进行施工,其所有采挖的石、渣土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本项目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书及具体施工任务书,并与乙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本协议中涉及的内容写入正式施工合同中。
3、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执,可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