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那么地普通,却又那么地自信”,虽然说保持自信的态度并不是什么坏事,尤其是用在工作中还可以为自己加分不少。但若是自信过了头,也难免会以自我为中心,最终引起旁人的不适。
在江苏南京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里,有一位很普通的销售员朱某强,在公司中虽然表现地很一般,但为人处世却透露着一股自信和热情。而这一点也让他觉得自己天生就适合干房产销售这一行,来到南京之后便入职了这家房产中介公司。
2016年12月的一天,小芳来到南京投奔自己的妹妹和妹夫,准备在这个城市为自己打拼出一个未来,而妹妹和妹夫居住的出租房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而她也不想一直麻烦妹妹一家人。更何况她的男朋友虽然在外地工作,但不久后也会来南京和她一起发展,于是找一处方便他们生活的出租屋也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了解到姐姐的想法后,小芳的妹妹便建议去小区附近的某房产中介看看,他们就是在那里找到的出租屋。在听到妹妹的建议后,小芳便在妹妹的指引下来到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而负责接待小芳的便是销售员朱某强。
当时朱某强在接待小芳时,一眼就被对方的美貌所吸引,于是在介绍业务时也变得格外热情。而在他了解到小芳想在附近找一个出租房的想法后便立刻表示,小芳可以和他合租,这样的话房租会便宜不少,在下个月交房租前可以先让她免费住一段时间。随后朱某强还表示自己平时工作稳定,休息时也可以帮她解决一些问题等等,以获取对方的好感和信任。
而在对方提出的各种好处下,并且小芳也觉得对方看起来很就也很老实本分,再加上对方诚恳地要求后,小芳也不好意思拒绝朱某强的要求,随后便答应去看房。在来到朱某强的出租屋后,小芳也对这个房子比较满意,而且也有许多优惠,于是便同意搬进来和对方合租。
随后朱某强便主动提出要帮她搬行李,而在路上,朱某强便向小芳表白,说出了自己在见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就对她动了心。在看到对方也愿意和自己合租之后,他更觉得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所以就表达了对小芳的爱慕之情。但随后,他就遭受到了晴天霹雳,因为小芳不仅拒绝了他的告白,还说出自己已经有男友的事实。
但这些并未让朱某强放弃对小芳的追求,在小芳搬进出租屋后,朱某强便回到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工作,而他的离开也让小芳的耳边变得清静了。在搬进来后小芳才发现这个房子没有WiFi,于是为了日后用网方便,她便联系了一家运营公司来帮她装宽带。
当天晚饭时,朱某强回到出租屋内喝了一些酒,在他吃饭时,小芳请来的宽带安装师傅也带着工具找到了这个出租屋。在询问下得知了小芳准备装宽带后,便表示自己会装宽带,随后便支走了这位师傅。在他帮忙安装宽带的时候,由于刚刚喝了一些酒,在安装宽带的时候便一不小心磕伤了自己的额头。
当晚,小芳在准备外出时便碰上了朱某强,这时的朱某强在看到准备出门的小芳后,便又想到了一招追求女孩的办法。只见他走到了小芳的跟前,指着自己被磕伤的额头诉说着自己的苦楚,希望小芳可以给他额头上擦点药。看他表现地这么可怜,而且在搬家的过程中对方也给了她很多帮助,于是便同意帮他抹药。
在小芳拿着药棉准备给他擦药时,朱某强却突然暴露了自己本来的面目,在强行将小芳扑倒后便准备实施自己的暴行。但这时,小芳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她妹妹打来的电话,原来,小芳本来是和妹妹、妹夫约好要一起外出逛街的,两人在出门后一直没有看到姐姐过来,担心之下便拨打了小芳的电话。
于是,妹妹的这通电话便成为了她的救命稻草,立即接通后小芳便发出了求救的声音,随后,小芳的妹妹和妹夫在听到她的呼救后便立刻赶到了小芳所在的出租屋。而朱某强在看到对方呼救后,也跑到了自己的房间内并关上了门,也正是因为其妹妹电话来得及时,小芳并未在这次事件当中受到实质性的伤害。
小芳在给妹妹、妹夫开门后,便向他们讲述了刚刚的遭遇,在听完后小芳的妹妹当即就选择了报警,而妹夫踹开门后便将朱某强揪了出来。在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赶到了事发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后,将朱某强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调查。而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朱某强其实已经结婚,而他的妻子则留在老家带孩子。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某强在明知自己有家庭,对方也存在着恋爱关系的情况下,并且在小芳也明确拒绝了他的告白后,依旧没有放弃自己心里的贪念,此时便可以认定,行为的发生是在违背小芳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产生的。随后朱某强借故对小芳实施暴力侵害的行为,以暴力方式限制小芳的行动能力,使其难以对自己形成有效的防护,此时,朱某强的行为便涉嫌QJ罪。
但由于小芳通过手机对妹妹进行呼救的自救行为,导致朱某强因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下,未将犯罪行为继续实施下去,防止了最恶劣后果的产生,此时,朱某强的行为便可以认为属于犯罪未遂,在最终量刑上可以酌情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朱某强的自信其实只是他个人的自大,不顾及他人感受,不考虑实际情况,为了满足个人的想法便对他人施加伤害,那么最终他也会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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