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附下载方式)

韦力数据 2024-04-26 05:11:26

1、建设项目的特点

1.1 项目由来

《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提出,“各市州按照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要求,补齐区域设施缺口,并结合本地区医疗废物增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要求,加快推动本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截至目前,全省除湘潭市未配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外,其余市州均配套建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提出“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省份全面摸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目前湘潭市尚未配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其医疗废物现状由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运输至株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2021年8月1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对湘潭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请加快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建设的函》(环办固体函【2021】388号),函件提出“你市尚未按要求建成符合允许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均需转运至外地处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请你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切实提升湘潭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同时保证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隐患。我部将持续跟踪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后续运行情况。”

2022年2月25日,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全省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的全省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湘潭市)提出“2020年2月26体,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允许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湘潭市仍未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湘潭市建设集中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已经迫在眉睫。

鉴于此,湘潭市政府迅速成立了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由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了湘潭产投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项目的建设单位。对于本项目建成后湘潭医疗废物的运输是由其现有运输公司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还是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湘潭产投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由双方公司协商决定。

为保证评价内容的完整性,本次环评将医疗废物运输纳入评价范围。根据湘潭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在湘潭县上马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红线范围内。

因此,湘潭产投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湘潭县上马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红线范围内部建设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项目。项目总投资3657.6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处置医疗废物10t/d。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如需环评报告全文,请关注韦伯咨询公众号联系客服免费获取。

更多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的全面数据和深度研究,请关注韦伯咨询公众号及官网,查看韦伯咨询独家发布的《2024年中国医疗废物处置行业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报告》。

0 阅读:4

韦力数据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