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21岁女孩未穿内裤引发血案。
①
2013年,安徽省的某一所大学校园内,发生了一场血案。
这天晚上10点多,学校一处餐厅内,男生王勇(化名)倒在血泊之中。死者的太阳穴青筋暴出,头部七孔流血,凶手却不知去向。
晚上11:30分,餐厅阿姨在打扫卫生,准备打烊时,猛然发现了躺在角落里的死者。
餐厅阿姨吓得魂飞魄散,立即通知了校方。校领导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报警。
警方来到现场后,发现作案现场处在餐厅的角落,是监控死角,所以未拍到行凶之人和行凶过程。一时之间,难以找到凶手。
②
一天之后,有个班级来报,该班有一名叫李阳(化名)的男生一整天没来上课,寝室里也不见他的踪影。
这个线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莫非李阳就是凶手?他作案后逃走了吗?
两天之后,警方在校外一个大型网吧里找到了李阳,并依法对他进行调查。
没想到,李阳很快就交代了罪行,他承认是自己打死了王勇。
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本该和睦相处,李阳为何对王勇痛下杀手呢?
原来,这都是一条女性内裤引起的恩怨,事情还要从一名不穿内裤的女同学说起。
③
22岁的李阳、22岁的王勇、21岁的女生赵晴(化名),3人都是安徽某大学的学生。
女孩赵晴是学校某社团的社长,她身材火辣,长相妖娆,平时喜欢拍一些游戏扮装的写真。
赵晴性格豪爽,不拘小节,在校内人气很旺,粉丝众多,许多男同学对她爱慕不已。
在众多爱慕者中,唯有王勇对赵晴死缠烂打。
无论赵晴在吃饭、上课、还是从事社团活动时,王勇都像一只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这让赵晴十分反感和烦恼。
有一次,王勇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满鲜花和蜡烛,大胆对楼上的赵晴表白。
不料,这场表白“壮举”被赵晴当众拒绝。
求爱被拒后,王勇颜面扫地。他愤怒地拿起鲜花,砸向了赵晴,围观学生顿时化作鸟散。
从那以后,王勇对赵晴便心生怨恨。
当时,在赵晴被鲜花砸的时候,旁边一位男同学挺身而出,指责王勇的行为不是男子汉所为。
这位男同学还护送着赵晴离开,使王勇没有进一步伤害到赵晴。
这位保护赵晴的男生,名叫李阳。
第3天,处理完感情风波的赵晴,请李阳吃了一顿饭,以示感谢。
饭后,两人互留联系方式,成为了朋友。
打那以后,王勇再也没有来骚扰过赵晴。李阳也与赵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从未有过轻浮的举动,绅士风度十足。
李阳越是表现出大方的姿态,反而越吸引着赵晴。赵晴觉得李阳跟其他爱慕者不同,这是一个有担当、有分寸的稳重男孩。
数月之后,随着二人感情的升温,李阳正式成为赵晴的男朋友。
得知当初那个“英雄救美”之人,现在成为了梦中情人的新欢,王勇愤怒不已。
王勇心想:自己当初的狼狈,和他们现在的甜蜜,形成了巨大反差。
想到这里,王勇感到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他决定伺机报复赵晴。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当有人在酝酿某个阴谋时,机遇总会悄悄来临。
④
这一天,赵晴在社团开展了一次跳舞演出活动,王勇觉得复仇的机会来了。
那天中午,演出活动马上就要开始了,由于赵晴的节目被提前,赵晴刚洗完澡,就得前去登台表演。
心急的赵晴在慌乱之余,洗完澡之后竟然忘记穿内裤,就直接走出宿舍,去参加表演了。
来到现场之后,赵晴才发现自己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裙子,下身未穿内裤。
可是表演马上就开始了,她没有时间去换衣服,只得硬着头皮上台跳舞。
表演时,赵晴十分拘束,动作幅度很小,生怕走光。
这次社团活动吸引了很多同学来观看,王勇是赵晴的忠诚粉丝,自然也来到现场观看。
王勇还是摄影爱好者,他带来了相机,准备多拍一些赵晴表演时的照片。
虽然赵晴在台上极力遮掩,但透过裙摆,下身总会有露出的时候。在台下近距离拍摄的王勇,看到了令他瞠目结舌的一幕。
也许是王勇那个角度刚刚凑巧,他猛地看到了赵晴露出下身的尴尬场景,只见雪白的大腿之间,隐私部位春光乍泄。
王勇趁机调整相机的角度和清晰度,拍下了一连串赵晴走光的照片。
表演结束后,王勇开始展开自己的阴谋,他将刚才拍来的照片私发给赵晴。
赵晴看到自己走光的图片,非常气愤,她发信息给王勇,讨要说法。
王勇回信息说:“想要我删掉照片和视频也不难,除非你献上自己的身体,用肉体来补偿我,否则我要让全校师生看见这些照片。”
面对王勇卑鄙的行径,赵晴非常后悔自己未穿内裤就上台表演。如果全校的人都看到自己走光,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呢?
想到这里,赵晴像一只热锅蚂蚁,她将此事告诉了男友李阳,希望李阳能帮忙。
李阳听说女友被无耻的王勇拍下不雅视频,非常激动,气愤不已。
李阳对赵晴说:“别担心,这事我来处理。”
⑤
第2天晚上10点,李阳主动约上王勇。
两人在学校的某餐厅内交涉,二人在隐秘的角落里坐了下来。
李阳决定先礼后兵,他卑躬屈膝地说道:“我可以给你好处,甚至给你钱,只求你删掉赵晴的那些不雅视频。”
哪知道,王勇根本不买账。
王勇气焰嚣张地说道:“谁稀罕你的臭钱?我只要赵晴陪我睡上几觉!”
一番交涉无果,李阳见女友被对方羞辱,心中怒气冲天。
李阳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怒气,他冲上前去,就和王勇撕打在一起。混乱之中,李阳用力握紧拳头,猛地朝王勇的太阳穴出击。
这一拳威力不小,只见王勇疼痛难忍,倒在地上。片刻之后便七孔流血,当场身亡。
李阳也吓坏了,他失手杀人之后,见四下无人,便从餐厅后门逃跑。他不敢回宿舍,直接去了校外。
当晚11:30,王勇的尸体被餐厅阿姨发现,校方得知情况后,选择报警。
两天过后,在校外一家大型网吧冲浪的李阳被警方抓获。
经审讯,李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来,李阳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院认为,被害人王勇有错在先,他以不雅照片威胁与女性发生关系,涉嫌构成强 奸罪,因此才招来了李阳的殴打。
鉴于以上事实,法院对李阳的判决也有了一丝斟酌,决定适当从轻处理。最终,李阳因犯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回顾整个案件,因为21岁的赵晴在表演时未穿内裤,走光照片被王勇当作要挟的筹码,激发了李阳和王勇两人之间的矛盾,直接引发了一桩血案。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锒铛入狱,两败俱伤的悲惨后果。
⑥:本文结语
这起案件,给我们三点启示。
1:李阳和赵晴没有处理好被要挟一事,他们应该选择法律手段,而不是自行解决。
李阳过失杀害王勇,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毁了大好年华。
这告诉我们:维护爱情的尊严,也要建立在守法的基础上,切莫冲动,害人又害己。
2:王勇本身有过错,他以不雅照片威胁女性欲发生肉体关系,涉嫌构成猥亵罪、强 奸罪。但是他罪不至死,而且应当警方来处理。
赵晴未穿内裤,是本案直接导火索。她忽略了未穿内裤可能会带来的风险,她完全可以换好衣服再去表演。表演迟到几分钟是小事,导致男友过失杀人,却要后悔一辈子。
赵晴的失误告诉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要衣着得体(特别是女性朋友),不给坏人可乘之机,遇到紧急事情也要先考虑后果,权益受到伤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是自行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3:案件中的3位大学生,没有区分学业和感情这组主次矛盾,被学业以外的感情羁绊,害人害己,实不可取。
大学生应以学业为主,莫让冲动性的谈情说爱,主宰了自己后半生的命运。那样不但是对自己不负责,对父母也会造成终身的遗憾。
(全文完,图片源网,非案件真实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