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国有支付机构被罚

乐学看商业 2024-09-07 21:18:37

两家国有支付机构被罚。支付行业监管越来越严、越来越细。

支付圈消息,近日,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付通)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40元,处以罚款6万元。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联电子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付通是中国宝武集团旗下非银行支付机构,于2011年3月正式成立,同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互联网支付)业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主要为钢铁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电子商务,提供综合电子支付服务。

资料显示,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成立于1999年,控股股东为银联商务,持有其100%的股权,支付牌照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

据了解,2022年6月,上海银联电子支付100%股权被挂牌公开转让,转让价格为55535万元。

2023年8月,上海银联电子支付发布公告称,因业务整合,其提供服务的主体将调整为银联商务。

此外,在之前股权转让公告中,公开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营业收入为27971万元,利润总额为4693万元,净利润为4369万元。

之所以转让支付牌照,与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很大关系,其中对支付机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截至目前,上海银联电子支付尚未公开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支付监管力度持续升级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推进支付严监管的决心,不断加大支付执法检查力度,防范相关风险。

今年,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通报的2023年度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为本年度行政处罚重点对象,涉及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占被处罚机构的69%。全部处罚中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最多,罚没款金额占比达到82.8%(约1.16亿元)。“双罚”的力度不减,85%的案件同时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的单笔最大金额为20万元。

央行专栏文章公开表示,不断强化支付行业监管,坚决维护行业良好秩序。人民银行将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贯穿支付机构各个发展阶段,探索建立支付机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依法从严查处支付违规行为,提升行业合规水平,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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