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高朋两“虎”被处分

政知见 2024-10-22 11:00:50

编辑丨高语阳

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两“老虎”被处分: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刘志强今年4月落马。他曾长期在公安部任职,历任公安部外事局局长、国际合作局局长,2012年转任青海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出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处分通报显示:

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 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朋今年4月落马。他曾任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顺义区区长,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出任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处分通报显示:

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 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 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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