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在大多市场中都是屡见不鲜的存在了,但是有这么一家“奇葩”公司,侵权一次商标还不够,还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又搞商标侵权,被法院判罚30万元。小麦哥在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以后也不禁感叹……所以这公司是“爱上”人家商标了不成?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这个令侵权方公司“爱不释手”的商标就是被大家所熟知的“FILA”,其母公司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乐)在2020年之际,就曾发现侵权方公司——东莞市莱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轩)存在商标侵权的行为。莱轩在2021年的时候,就被法院判赔偿斐乐公司15万元。实际上,大多侵权案件都会到这里就结束了。
(图片来源于企查查)
但莱轩就奇葩在,尽管已经踢“铁板”一次了,但是依然二次发生侵权斐乐商标“FILA”的行为,在双方第二次打官司时,斐乐见莱轩“贼心不死”,便上述需莱轩索赔己方50万元,莱轩一方竟称自己在侵权时所售商品和第一次侵权时不是一样的商品为由,主张少赔一点……一审下来,莱轩仅判赔偿斐乐公司4万元。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显然,一审判决的结果远低于斐乐的预期,斐乐公司便上述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经审理认为,莱轩公司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前诉判决生效之后,虽然两案所涉侵权商品并非同一款式的商品,但莱轩公司在前诉判决后,再次生产、销售了被控侵权商品,侵犯的商标同一,商品种类同一,已经构成重复侵权,是否是同一款式的服装并不影响该案是否构成重复侵权的认定。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最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纠正,并将侵权赔偿额提升至18万元。这种恶意侵权的行为却并未停下,假如侵权获利大于侵权成本,那么侵权一方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就会直线上升!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在小麦哥看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种实施重复侵权等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更违背了商家诚信经营的良好品质。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屏幕背后的你还有想要了解的知识产权问题,欢迎小伙伴们来评论留言哦~如果大家想获得更多行业动态及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就给小麦哥点点关注,小麦哥将持续为大家更新知识产权行业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