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上市公司中原证券(港股简称:中州证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涉及四类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近几年来,哈投股份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等也曾被证监会暂停债券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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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债券发行涉四项违规,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
2024年10月21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原证券;证券代码:601375.SH)披露了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公告。
该公告显示,经调查,证监会发现中原证券在承销债券发行业务中,存在四类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
由此,证监会决定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中原证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
此外,公告还提及,中原证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李昭欣、花金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证监会要求公司总经理李昭欣及原副总经理花金钟前往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中原证券2024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99亿元,同比上涨14.62%;归母净利润为2.01亿元,同比上涨20.31%。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自营交易、信用业务、期货业务、境外业务和其他业务八大板块。
2024年上半年,中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完成公司债项目6单、金融债项目1单,债权类联席主承销金额累计19.27亿元;完成债券副主承销及分销类项目130期,承销/分销金额累计74.91亿元。而权益保荐承销方面,中原证券完成新三板挂牌1家。公司投行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债券承销发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原证券也在香港市场上市,其港股证券简称为“中州证券”,证券代码为“01375.HK”。2024年10月20日,中州证券也在港股发布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江海证券也曾在债券交易业务上“翻车”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以来,A股还有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哈投股份;证券代码:600864.SH)旗下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曾因债券交易业务违规,被暂停债券自营业务。
2020年9月13日,哈投股份公告称,证监会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出具《关于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措施的决定》(【2020】50号)。
该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发现江海证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三大类问题。公司被证监会采取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等三项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证监会认定,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饶晞浩对公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葛新、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和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也对江海证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证监会认定饶晞浩为不适当人选,对葛新、蒋宝林和孔德志予以公开谴责,并限制领取2018年、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
据哈投股份2024年半年报,江海证券营收为4.01亿元,同比上涨16.87%;归母净利润为0.2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等八大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