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羽毛球馆打球,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

千风蓝色寂 2024-06-15 05:17:59

本是爱心满满,投喂流浪猫,没想到却惹上了官司,还被判赔偿24万元。

男子吴某某与友人,在闵行区一家羽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后吴某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40198.20元。

看来真是好事难做啊!法院如此判决当然是有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长期投喂流浪动物使其定居化,就会形成法律上的管理关系,成为这个流浪动物的管理人,如果没有对流浪动物采取任何管控措施,流浪动物造成了别人受伤,管理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无缘无故被判赔24万,肖某当然不愿意,据相关报道,案件会再审,后续会如何不得而知。

作为普通人,对法律了解不多,也不敢妄言,但从个人角度来说,如今这年月做什么好事之前,还是先看看兜里的钞票够不够多。

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现实,是还在上高中时,学校里组织看的一部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

片子很感人,至今还记得当时和要好的几个同学坐在一起,边看边哭。

学校和片子的初衷是好的,呼吁大家像雷锋的亲密战友乔安山一样,面对各种状况都要保持善良、无私,为社会、为他人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像雷锋叔叔那样。

可自从入了社会后,救人被讹的事越来越多,扶与不扶、救与不救成了大家做好事时的纠结痛点。教训太多了,不是不想,是没能力,所以不敢。

对人远离,爱心投注在小动物上,没想到也招来祸事。

投喂的人有错吗,道德和常理上当然没错。受伤的人有错吗?无缘无故受伤,讨个说法,也算常事。换个角度,如果是自己或自己的亲朋受伤,大概率都会支持吴某的行为。

那谁有错,感觉谁都没错,可总要找个承担后果的人啊。

不管zui终如何判,反正是又长了见识了。

看到报道后,特意叮嘱队友,不要乱施好意了。他有个毛病,路上遇到熟人,总爱停下来带别人一下。

投喂个流浪猫都能有干系,何况载人呢?万一有什么事,那可不是好意不好意,都是按法律程序走的,咱普通人既不懂那么多又不想惹事上身。

做人做事,坚守住自己的善良底线,不坑人不害人,这是首位,助不助人量力而行。先独善其身。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每个人都保持原则和底线,那一切就自然和谐多了。就是因为有人破了底线,才让愿意释放善意的人敬而远之。

不过该有的暖意还是要有的,毕竟有些助力人为乐是不需要经济成本的。

0 阅读:0

千风蓝色寂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