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的托管:一起涉恶案中的“盲点”

白云悠悠行者 2024-09-21 20:48:49

海南仲裁委认为,三亚市政府先作出回收决定,再组织下属单位与沈煤信诚协商谈判,协商不成又给沈煤信诚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可以认定本案的合同解除,是三亚市政府单方面行为所致”。2018年12月,海口中院裁定撤销海南仲裁委作出的裁决,理由是“仲裁庭对三亚市政府提交的调查取证申请及鉴定申请均未书面答复,程序上亦存在瑕疵”。

海韵集团及其7家子公司由三亚旅文集团托管。(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位于海南三亚的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张文鹏,最近遇到一个麻烦。集团有一笔1200余万元的应收租金,因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入账。企业公章又被托管单位拿走,也无法变更收款账户。2019年,海韵集团董事长、实控人陈宪清因涉嫌诈骗罪被留置,公安机关介入后又指控他涉恶。陈宪清被羁押后,集团和部分子公司均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2022年5月6日,三亚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发出的一纸函件明确,海韵集团及其子公司由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旅文集团)托管,该公司由三亚市国资委全资控股。几段会议录音显示,托管工作组介入后,与海韵集团管理层产生摩擦。双方互不退让,矛盾逐渐升级。事实上,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涉案企业进行托管有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但司法解释规定的托管对象只有企业的经营性财产。此外,对企业的财务权、人事权是否在托管范围内,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这也在实践中引起争议。庭外的托管争议,并不影响庭内的审理工作。陈宪清本人被控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陈宪清及其他43名被告人系列案件于2022年12月分批开庭审理,尚未审结。此外,这场漫长的诉讼也曾因并案、分案问题引起诸多关注。“均有瑕疵”陈宪清与三亚的种种,要追溯到多年以前的一次土地开发合作。2005年12月22日,三亚市政府与首都机场合作,在三亚市吉阳镇(2014年撤销,并入吉阳区)落笔村进行一处土地一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为半岭温泉。土地一级开发一般指政府或其授权的企业在毛地(原始状态的土地)上进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并进行一定的配套设施建设,将毛地开发为熟地,再进行出售或转让。2009年6月30日,双方因故解除了合作协议。这个项目后来由海韵集团开发。当时,海韵集团是海南省明星民营企业之一。2010年5月9日,三亚市政府与三亚沈煤信诚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煤信诚)签订协议,约定合作开发半岭地块面积约为3184.671亩,出让地价在扣除大市政配套费和所有开发成本后的收益部分,双方五五分成。沈煤信诚由海韵集团持股90%,由沈阳煤业(集团)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后者是国资企业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海韵集团为半岭温泉项目先后投入数十亿元后,2014年12月,三亚市政府决定收回半岭项目。双方对终止合作的原因各执一词。三亚市政府在一份文件中称沈煤信诚主动以书面形式要求退出,沈煤信诚一位要求匿名的高管对南方周末记者否认此事。那么,解约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三亚市政府秘书长、政府办主任季端荣,他表示不了解这起纠纷。2024年9月2日,海韵集团向三亚市政府申请公开沈煤信诚要求退出的书面材料,至今尚未收到回复。需要指出的背景是,2015年5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土地一级开发管理的通知》,明确土地一级开发由市、县政府以及其他经省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实施,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具体承担。关于项目投资成本,沈煤信诚主张是34亿元,三亚市审计局复核和确认的结果是26亿元。开发协议书显示,双方约定,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在三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2016年2月,沈煤信诚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查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三亚市政府、沈煤信诚均有瑕疵,但三亚市政府的回收方案,是三亚市政府先作出回收决定,再组织下属单位与沈煤信诚协商谈判,协商不成又给沈煤信诚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可以认定本案的合同解除,是三亚市政府单方面行为所致。”2018年1月,海南仲裁委作出先行裁决,裁定一级土地开发成本共计约26亿元,扣除三亚市政府已返还的约11亿元,三亚市政府应再返还沈煤信诚约15亿元。三亚市政府返还5亿元后,又于2018年6月20日起诉至海口中院。在中国,仲裁是一种法律制度,仲裁具有法律效力。仲裁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或裁或审、一裁终局是基本制度。或裁或审制度是指当事人有权决定纠纷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也规定了人民法院进行监督的制度,通过特殊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加以救济。不过,人民法院不得直接变更仲裁裁决。2018年12月,海口中院裁定撤销海南仲裁委作出的裁决,理由是“仲裁庭对三亚市政府提交的调查取证申请及鉴定申请均未书面答复,程序上亦存在瑕疵”。2019年9月,三亚市政府向三亚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沈煤信诚向其返还超额支付的款项约6亿元,理由是三亚市审计局于2019年8月重新核查,核定半岭温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约为11亿元,三亚市政府已经支付约17亿元。沈煤信诚则提出反诉,要求三亚市政府继续返还9亿元。并案、分案海韵集团提出反诉后,实际控制人陈宪清于2019年11月18日被留置。陈宪清于1971年生于辽宁省朝阳市,2002年到三亚创立海韵集团,经营业务以房地产业为主,涉及酒店、餐饮等行业,案发前是三亚的龙头企业之一。2020年8月,陈宪清因涉嫌诈骗罪被海南省公安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被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又发现陈宪清等人还涉嫌其他犯罪且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2022年7月21日,陈宪清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涉案房产和公司股权等被公安机关追查追缴。2022年4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陈宪清等人起诉至海口中院。实际上,这起涉恶案本来由7个关联案件合并而来,包括陈宪清等人涉恶和其前妻宋丽双、前妻弟宋立明、姐姐陈秀珍、姐夫郭明贵等人的案件,并案理由是被告人事实的犯罪存在关联,犯罪事实及涉案人员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并案处理的制度设计初衷是让司法工作人员更高效地处理案件,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不错的效果,但近年来,在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案件中时有出现上百个当事人、开庭时间横跨数月的巨型案件,此时一些并案处理未像预期那般产生好的效果,反而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并案后共有44名被告人。进入审理阶段,案件又因分案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4月18日,海口中院将全案拆分为3个案件。第一被告人陈宪清和两被告单位作为一案、陈秀珍等5人的案件作为一案、其余三十余人为一案。同年5月24日,陈秀珍、郭明贵、肖平、宋立明、宋立双一案在海口中院开庭审理。7天之后,5月31日,海口中院再次作出分案审理决定书,将此5人的案件拆分为5个案件,分案审理。5人的案件又回到了两年前的状态。业界和学界普遍质疑,刑诉法对分案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司法解释等文件中,法院在分案决定中裁量权过大。此外,陈宪清涉恶系列案件自庭前会议起就出现激烈的控辩交锋,在这一背景下,法庭的分案处理难免引起外界质疑。2024年6月,重新分案后陈秀珍、郭明贵等5人案件再次开庭审理,目前庭审工作仍未结束。

海韵集团的半岭别墅项目,事发后已经被托管。(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托管陈宪清等人被提起公诉不久,2022年5月6日,三亚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海韵集团发函,通知海韵集团及其7家子公司由三亚旅文集团托管。次日,三亚旅文集团收走了海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印章。根据这份通知,托管期间保持公司性质不变、产权情况不变、管理架构不变、经营方式不变。海韵集团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层管理人员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虽然海韵集团在2022年5月6日才收到托管通知,但自从2021年2月陈宪清被刑事拘留,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介入海韵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在这个时间段,海韵集团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由两名执行副总裁薛楠、黎敬愚负责,但二人均称已经离职,不便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海韵集团该中层管理人员介绍,旅文集团托管后,通过审核海韵集团的资金预算表、控制印章的使用来介入企业的资金使用和重要的人事变动。她解释,一般情况下,旅文集团的对接人员要求海韵集团在每月召开资金预算会后,制作一份会议纪要并提交至旅文集团,“他们(旅文集团)基本不会通过文字表达意见,而是打电话告诉你哪条他们不会批。”该人士还介绍,按照财务制度,海韵集团在支付款项之后,要将相关材料送交旅文集团盖章,“如果没有按照旅文集团的要求使用款项,他们就不盖章。”除此之外,海韵集团高层人事变动,也需要在劳动合同上盖章。 海韵集团现任执行副总裁许宗平对于旅文集团的托管工作并不满意。按照许宗平的理解,托管虽然有其文件依据,但文件也明确,只能对涉案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托管,“这显然不包括企业的财务自主权和人事任命权”。托管期间,哪些事项需要旅文集团审批?审批周期一般多久?如果对审批结果不满意,企业有没有救济渠道?带着这些疑问,2024年9月9日上午11点,许宗平来到旅文集团。在一楼大厅,南方周末记者看到,旅文集团托管专项工作组成员王华接待了许宗平。王华对许宗平的身份不予认可,理由是海韵集团的印章在旅文集团,而许宗平的劳动合同上没有盖章,“托管期间,你们的人事任免没有报我们同意,我们不会认可。”事后,南方周末记者多次联系王华,其电话无人接听,短信无人回复。2024年9月19日,红星新闻援引旅文集团相关负责人的说法,称托管任务中旅文集团的主要工作是对海韵集团内部的审批流程做最后的审核,“审核的目的,一是保证海韵集团正常业务的开展,二是保证涉案资产不流失。”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何显兵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托管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托管财务权、人事权,那么托管无法实现其目的,宜将财务权、人事权和经营性资产作为整体看待。不过,学术界也有观点认为,法律对托管的事项并无具体规定,因此对于托管单位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许宗平说,旅文集团之所以对他的身份不予认可,也许是因为他是由海韵集团现任执行总裁张文鹏推荐的。2024年6月15日,陈宪清在看守所中手书委托书,授权张文鹏为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张文鹏此前是一名实习律师,曾因“私闯”青岛市司法局遭青岛公安跨省传唤。张文鹏刚上任就与旅文集团发生对抗。他到旅文集团索要被收走的公司印章,遭拒后打算办理登报挂失,但公安机关以企业涉案为由不予补办。研究较为匮乏针对托管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三亚分管国资委的副市长,他要求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三亚市国资委,随后便挂断电话。三亚市国资委主任则婉拒采访要求。对涉黑涉恶企业进行托管的依据是什么?2018年、2019年,两高两部先后发布两个意见,黑恶势力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者托管。何显兵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两高两部的两个意见属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应当符合法律条文可能包含的含义,不宜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法政部教授梁三利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对涉黑涉恶企业托管这一行为,法律依据是不足的。前法官黄应生也作出了同样的解释,“遍查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经营性资产的托管并无明确规定,上位法的支撑相对薄弱。”不过,何显兵认为,托管经营性资产符合“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性规定。但他也提醒,认为经营性资产“涉案”而需要托管,“只是诉讼过程中的一种盖然性判断,最终应当依据生效判决确认。”国内已有多起托管实践。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9月,全国前三年内已托管代管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涉企业887家,资产达632亿余元。尽管有实践,但有关涉黑涉恶企业托管的学术研究仍然较为匮乏。在知网等论文平台上以“涉黑涉恶案件企业托管”等为关键词搜索,相关论文不足20篇,且其对托管程序的讨论集中在对国外制度的学习等,提到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困境多是一笔带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刑事诉讼领域对涉黑涉恶企业托管方面的研究是一个盲点,当前很多学者并没有涉及。但事实上,涉黑企业托管行为在实践中已经引发了一些讨论。黄应生提到,有些案例中,涉案企业托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某企业在被托管后,托管主体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员工权益受到损害。此外,还有一些案例,托管主体的选择存在不公正现象,引发了当事人的质疑和不满。关于托管海韵集团的相关情况,南方周末记者致电三亚旅文集团副总经理张理勋,其称正在开会,随后无法联系上。2024年8月20日,三亚旅文集团发函,称张文鹏等无关人员对海韵集团进行干涉,要求海韵集团在3个工作日内切断无关人员对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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