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两村民、借条故意写错名字网友热评:坏是真坏

楠木布丁 2024-06-29 23:54:05

张某与范某,这两位同村的乡亲,原本应是相互扶持的邻里。然而,一次借款事件却让他们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张某出于信任,借给了范某家高达97000元的巨款。然而,范某在签署借条时,却故意将张某的名字写错,用了近音字代替,甚至将自己的名字简化成了小名。

或许是因为张某的文化水平有限,又或许是那笔迹过于接近而未能及时发现,这个错误一直未被察觉。然而,当张某向范某提出还款要求时,范某却矢口否认,声称这笔借款是他父亲所用,自己对此一无所知。更过分的是,他甚至还声称自己从未收到过这笔借款,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幸运的是,张某在之前向范某催款时,保留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在这段录音中,范某明确承认了这笔借款的存在。这个关键证据在法庭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法律对借条的签名形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昵称、外号、近音字等只要能够识别出行为人的身份,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范某必须偿还张某97000元的本金及利息。

近十万元的借款,背后是张某对范某的深深信任。然而,范某却以这种不诚实的方式对待这份信任,实在是令人心寒。这也让我们不禁想起那句台词:“信任就像一张纸,一旦皱了,即使抚平也恢复不了原样。”希望这个案件能够给那些试图利用他人的信任谋取私利的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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