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巴安的年报,监管部门的警示函和决定书说明了什么?

半烟五零 2024-06-08 11:17:39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4月30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巴安”)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因近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也正是基于此,公司股票于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也因此,*ST巴安董事会公开反对并质疑审计意见,一时莫衷一是,真假难辨。 *ST巴安董事会之所以公开反对并质疑,道理很简单,因为5月6日以后,*ST巴安的股价一路下跌,股票面临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的退市风险。 截至6月7日收盘,*ST巴安股价虽已连续3个交易日20%涨停,报收0.84元/股,但仍处于1元/股之下,且已连续14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股,因此公司多次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但面值退市风险并未解除。 笔者注意到,近期监管部门连续对*ST巴安和相关人员发出了警示函和决定书。 先是5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上海的证监局的警示函,原因在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0万元至200万元。 4月30日,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却为亏损10,781.84万元,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为此,监管部门对公司和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再就是6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在于:2023年末,一项目长期应收款项目减值计提不充分,导致2023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为此,监管部门对公司和公司相关人员分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和出具警示函措施。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公司先后两次因为2023年年报的事,收到监管部门的警示函和决定书。不仅说明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是正确的,而且说明,即便如此,经审计后的年报业绩还有未挤干的“水分”。 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公正客观发表审计意见的重要性。监管部门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不仅是对审计机构的支持,也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维护股民权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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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烟五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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