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育女儿辛劳一生的苏阿姨,得给付丈夫16万元,才能换来一直离婚协议。脑瘫诗人余秀华,从自己写诗换来的稿费中,拿出15万,打发走流浪汉丈夫。即使他婚姻期间对余秀华从未有过爱护,孩子也不是用他的身体生下来的,仅仅只是过年期间在余秀华家呆上几天。
苏阿姨的人生,是老一辈女性的真实写照。娘家不是家,一砖一瓦,一屋一室,都是兄弟们的。婆家也不是家,里面的每件东西,都不归女人所有。甚至连自己生养的孩子,冠的都是男人的姓。
让我想起我一辈子不吭不哈的奶奶。她很沉默,可以一个月不说一句话,仿佛说话是男人的特权;
沙发是男人的专座,她只能坐在边角的地方,找个竹椅坐下。即使爷爷卧病在床,她也不敢坐在沙发上。任何僭越男人权威的事情,她都不敢去做;
她从来不与我们一个桌子上吃饭。大家聚在桌子边上吃饭时,她永远在厨房干活,或者找些别的活儿干。想象不到她年轻时究竟受过多少罪,才能将这种“温良恭俭让”的“贤惠”行为,深刻地烙印在骨子里。
人们想起结婚,便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仿佛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人类社会就理当如此。殊不知,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盛行几千年。法律上明文规定一个男人只能拥有一位法理意义上的妻子,不过百年时间。到现在为止,私生子依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正当权利。
那么一夫一妻制究竟意味着什么?矢志不渝的爱情?生病时有人端水递药的陪伴?搭伙过日子?···
苏阿姨的丈夫30出头便与苏阿姨分居,20多年来从未给过家用,对苏阿姨横眉冷对。苏阿姨在控诉丈夫对自己的暴行时,他会后悔吗?
不,绝对不会的。他得意的笑容几乎无法掩饰。苏阿姨越是在镜头前控诉丈夫如何如何打他,把她像外人一样防着,给他家做牛马20多年,还得倒贴钱才能离婚···如此等等,他就越得意。
哪个主子会在意奴隶对自己暴行的控诉呢?
这反而会成为他在男人圈中的炫耀资本——御妻之术是多么了得;
精致的利己主义——笑到最后的男人;
参透了一夫一妻制奴隶制的真相;
他不是个好丈夫,不是个好爸爸,但他是个好主子——捍卫了男人的利益与对女人的奴役;
他会成为男人圈中效法与称颂的对象——女人的眼泪与控诉,是可以让他们男人发情的春药——家庭这个法外之地,是给在社会上没钱没势的男人,男人尊严与权威的最后一片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