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洪泉贪财好色,不仅暗中收受贿赂,还在办案时设“关卡”,直到女律师满足了他的“要求”,才不再压着案件不审理。
2001年,他就是这样睡了女律师叶玲,又在5年后,因分赃引起纷争,被叶玲递上了举报信,开始接受组织的审查。
被抓前,他还经由叶玲,霸占了5名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女生,将她们送上了女法官的位置。被抓时,他正沉溺于一对双胞胎姐妹的“温柔乡”之中。行为之恶劣,超出众人之想象。
明星法官
事实是,在裴洪泉贪财好色、违法违纪的真相还没有被揭露的时候,裴洪泉在深圳,甚至称得上是备受夸赞的“明星法官”。他把真实的自己伪装了起来,还为虚伪的自己经营好了一个不错的人设。
裴洪泉是80年代初期的大学生。1983年,他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之后进入深圳法院系统,历任深圳中院告申庭副庭长、破产庭庭长。
90年代后期,又成了深圳盐田区法院院长、深圳罗湖区法院院长,到了2005年的时候,还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可以说,到了深圳法院系统之后,他如鱼得水,“混”得十分地好。裴洪泉能够顺利地、极快地升迁,和他“明星法官”的形象有很大的关系。
90年代末,他成了罗湖区法院的院长的时候,就尝试过对该院的司法程序作调整,结果是他的确提高了罗湖区法院立案、审案的效率,还提升了司法的威望,受到了表彰。
他因此被推举成了“明星法官”,在之后成了深圳司法系统面向全国的一张名牌,得到了无数机会。
丑陋的面目
在深圳的司法系统,论起能力,裴洪泉的确能够排在前头。但论起品德,他却远远达不到及格线。
裴洪泉有妻有女,又是党员,不管是从家庭责任出发,还是向党内纪律看齐,他都应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保持一个好的形象。但事实是,裴洪泉只能在表面上勉强地做功夫,内地里,他已经掩饰不住自己好色的本性。
2001年,他就搁置一桩高达10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不解决,逼得26岁的女律师叶玲“以身饲狼”。
在此之前,叶玲尝试过设宴款待裴洪泉,想要通过贿赂,让案件能够按照程序走下去。裴洪泉吃了饭,拿了钱,但不办事。后来叶玲看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就和他发生了关系。
在这之后,裴洪泉才不再压着案件,很快示意主审官结案。
叶玲之所以愿意付出如此之大的代价,是因为她能从这桩高额经济纠纷案中捞到不少好处。裴洪泉就是知道如此,才会用压案来让叶玲献身。后来,两人还达成了共识,开始了分赃。
裴洪泉落马
裴洪泉和叶玲的“合作”一直在持续。但叶玲本身有男友,并不希望一直和裴洪泉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于是,在这之后5年里,她先后介绍了5个想走捷径的同专业师妹给了裴洪泉,她们后来都相继被扶上了女法官的位置。
只是,2006年,在一次分赃的时候,裴洪泉不再同意五五分成,而要求分得赃款的百分之九十,这极大损害了叶玲的利益。于是,叶玲很快开始了反击。
她把一对名义是律师其实是站街女的双胞胎姐妹介绍给了裴洪泉。赶在他们发生关系的时候,举报了裴洪泉。裴洪泉就这样走进了“圈套”,并在组织审查的时候,暴露了更多违法违纪的行为,最终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种人应该早点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