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情况

浅酌月色 2024-07-25 09: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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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背景

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通过优化品种、‌强化基地、‌延伸链条、‌培育体系等措施,‌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02

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须知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财政部

申报时间:每年3-4月份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资金支持: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环节。(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申报程序:(1)下达申报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每个县每年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2)各省组织遴选;(3)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复核、发文公示。

申报材料: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1)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申报条件:(1)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东、中、西部地区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2)融合发展初见成效。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做要求)。(3)产业布局科学合理。(4)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

03

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历程

根据中央农村会议、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部署要求,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2018年-2024年共批准创建1709个农业产业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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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情况汇总

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自2018年开始,至今已创建7批,2018年第一批创建254个,2019年第二批创建298个,2020年第三批创建259个,2021年第四批创建298个,2022年第五批创建200个,2023年第六批创建200个,2024年第七批创建200个,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累计1709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8-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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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强镇分布情况

根据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各省区强镇分布整体呈现东中部密集、西北稀疏。结合我国宏观经济地区(地带)及农业发展情况优化了东中西部划分,除四川省外,支持最密集、较密集的省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

山东、四川、河南3省强镇数量超过100个,属于强镇支持强度最大的三省区,在沿海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有1省区。

江苏、湖北、湖南、黑龙江、河北、广东、安徽7省区强镇数量介于70~80个之间,产业强镇支持数量较多。

山西、吉林等14省区强镇数量介于39~64个之间。北京、天津、上海、海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广东省农垦总局因农业产业较少或其他原因强镇分布数量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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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酌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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