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不会过期!“血费减免,优先用血”权益有保障!

三湘视 2024-09-04 02:24:33

本网讯(通讯员 张姗红)近期,有不少献血者都在讨论一个话题,“我的献血证会过期吗?”对此,我们可以肯定地回答:在参加无偿献血后,采供血机构为献血者颁发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证书不会过期,不存在有效期。大家还可以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平台实时查询。而且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还可享受多项优待福利,如优先用血、血费减免等。

电子无偿献血证与纸质版《无偿献血证》具有同等效力。

旧版献血证

新版电子献血证

一、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

二十多年来,无偿献血证对于推动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成为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重要象征。

《无偿献血证》主要有四个作用:

一是献血者的献血记录证明,包含献血编码、献血日期、献血种类、献血次数、献血量等;

二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

三是是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费用报销凭证;

四是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的证明。

最关键的是,有了《无偿献血证》,从此你除了有身份证,你还多了一个身份:光荣的献血者!

二、在保障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血液不能生产,唯一途径就是来自爱心人士的无偿捐献。输血是临床医疗抢救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救治手段,做好供血及临床用血的工作,是血站与医疗机构之间应共同承担的责任。

自2017年开始,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急救用血供应,保证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共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卫生行业标准前提下,湘潭市中心血站每年都与各大医院协商签订了《湘潭市临床用血协议》,对血站以及各医院的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明确了双方责任。

《湘潭市临床用血协议》规范了临床用血,并制定了年度临床用血计划,要求医院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特殊用血应提前申请,避免血液的浪费;同时要求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应急预警机制,保障重大突发事件血液供应,并加强对医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血液储存业务和质量控制的指导;明确规定临床优先保障急诊、孕产妇、危重患者抢救和特殊医疗对象临床急救用血,特别要保证好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需要。血站实行24小时工作值班制,确保医院急诊、抢救病人用血需求。

每年寒暑两季,受天气和高校学生放假影响,街头参与献血人数锐减,采供血相对“紧平衡”。湘潭市有四十多家临床用血医院,孕产妇、血液病患者、恶性肿瘤、急诊外科手术等危重急症患者都在焦急痛苦地等待血液救治,为了确保急救用血,所以出现用血“等待”的情况;目前血液库存的保持期限是:一袋红细胞的保质期35天,血小板只有5天,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呼吁大家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定期来参与无偿献血,因为血细胞在身体里即便不捐献,也会有定期的更替,而献血能加快新陈代谢,正如我们有句宣传口号所说,“捐献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这句话的意义在于,您的一次爱心义举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多年来,“临床用血优先保障措施”编入了湘潭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发放的宣传手册:

2023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等六部门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三、无偿献血,利人利己;红色银行 亲情储蓄;一人献血,全家受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开始施行,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本省无偿献血,献血者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任何地方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血发票等证明材料,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一)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二)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湘潭市办理用血报销途径有哪些呢?

湘潭市办理报销可通过直免(已在各医疗机构开通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直免窗口)、邮寄或到市中心血站采血招募科办理。

据统计,2023年湘潭市中心血站为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报销517人次,报销血费48万元;其中医院直报400人次,35.06万元。2024年上半年,湘潭市中心血站为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报销226人次,报销血费17.16万元;其中医院直报184人次,13.09万元。

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献血者《无偿献血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

2、就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发票或住院结算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单位专用章)

3、用血清单(或住院费用总清单)

4、用血者身份证

5、献血者本人或相关亲属的银行账号(请备注开户行、持卡人姓名及电话)。

6、附:亲属报销还需提供无偿献血者和临床用血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或签署湘潭市临床用血减免报销亲属关系承诺书)

献血者本人或相关亲属可到用血医疗单位咨询医院直报程序。

四、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促进文明进步的公益事业。“滴血之恩,福利来报”,我们始终致力于维护每一位献血者的权益,确保政策的执行透明公正。感谢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敬所有的献血者、志愿者!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呼吁更多的市民群众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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