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企业用个人账户收款偷税被查

源沅财税 2024-09-19 14:25:08

突发!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补税+罚款+滞纳金!除了使用个人账户收款,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也会被重点稽查,一旦被查出。照样需要罚款!

又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偷税被查

利用个人账户收钱,是企业的一大禁区,一旦被税局发现,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偷逃税,并进行罚款。而这家公司就是一个例子,广州一公司2016年-2020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1、2017年-2020年1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管理费1,824,000.00元。

2、2016年-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工程款159,600.00元。

3、2017年11月,通过法定代表人现金收取治安监控工程收入500,000.00元。

上述收入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上述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未代扣代缴个税

2018年12月支付员工黄某125,000.00元奖金,向股东苟某分红325,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9份合同未申报印花税

合同明细如下:

四、处罚决定

1、对该单位追缴税费合计202,206.47元;

2、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除了个人账户被监管之外,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款也会被监察。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3大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三、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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