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天长这家卤菜店被查

倩倩我的天 2024-06-04 01:37:33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天长三起) 2024年,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天长市场监管局查处天长市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案 2024年4月25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天长市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52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7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线索,依法对天长市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规格型号为48V20Ah爱玛,批号:2023-02-20 的“玉烨科技”电动车充电器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是人民日常使用的产品,对其严肃处理有利于对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起到了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效果。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天长市丁某卤菜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4月18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丁某卤菜店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 2024年3月27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天长市丁某卤菜店卤制的卤鹅实施了执法抽检。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的卤鹅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依法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现场查出罂粟果17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长期食用含有罂粟果容易成瘾,会对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造成慢性中毒。当事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触碰到了法律红线,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净化市场环境,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天长市秦栏镇某食品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4年3月29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天长市秦栏镇某食品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4.24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31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外包装标注有洋河系列白酒标识的白酒30箱。经查,上述白酒系当事人通过网络渠道购进,卖家通过某物流平台从南京市发货,货到付款,货款支付均由物流代收,当事人在购进上述白酒时未进行索证。 上述白酒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别并出具辩认书,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4245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酒类商品属于食品和日常消费品,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利益,影响合法企业的品牌形象,也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该案件的严肃处理对于一些违法分子知假售假、重复侵权起到较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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