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威胁媒体人“人间蒸发”的重庆淫乱亿万富翁,又因殴打前妻入狱

陆火 2024-10-07 18:12:39

作者 | 陆炎

淫乱成性、曾因涉嫌强奸罪被捕,威胁媒体人让其“人间蒸发”,殴打前妻……这几年,重庆亿万富翁何昌秋成了互联网上的“红人”。

笔者获取的一份重庆市第一中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近期,何昌秋因殴打前妻致轻伤二级,被法院终审认定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2个月。

该份《刑事裁定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何昌秋的前妻李某及其儿子何某、何某同学等人,来到何某家中(何昌秋亦在该住宅居住);

何昌秋与李某在客厅发生口角,并用矿泉水瓶砸中李某鼻子,致李某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

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23年8月15日,何昌秋被抓获到案。

2024年5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昌秋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何昌秋提起上诉。他说,其是案涉房屋的合法居住者,前妻李某及儿子何某等人强行闯入,妨害了其居住安宁的权利,被害人存在过错。

2024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指出,案涉房屋99%的所有权份额,属于李某儿子何某;何某有权邀约李某进入房屋,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

何昌秋是重庆万事成(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拥有者,是个正儿八经的亿万富翁。此前数年,何昌秋就曾多次卷入舆论风波。

2018年8月,知名媒体人刘虎发表《重庆淫乱富翁被起诉离婚案件五年未判,其妻再提刑事控告》文章,披露了何昌秋曾涉嫌强奸多名女性、婚内与其他女子存在不正当关系等情节。

相关司法机关于1998年、1999年作出的法律文书显示,1998年12月,何昌秋因涉嫌强奸3名女性被捕,3人均有报警。

但何昌秋本人称系“自愿发生性关系”;被羁押一年多后,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何昌秋无罪。

2011年的一份判决文书也显示,何昌秋曾向女教师何某赠送一辆售价46万元的雷克萨斯轿车,法院认定,何昌秋、女教师何某为非正常关系,何昌秋的行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且不符合道德规范”,判令何某将轿车返还给李某(何昌秋前妻)。

刘虎发表相关文章后,遭到了何昌秋的“死亡威胁”。

在《重庆有个亿万富翁要我人间消失》一文中,刘虎说:“有件事还是要记下来,是关于我新闻从业20多年来第一次遭到死亡威胁。如果我现在不讲,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讲。”

刘虎说:(2018年)9月8日下午,我正在会友,接到重庆万事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昌秋打来的电话,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辱骂,并威胁让我从人间蒸发。

“何昌秋的妻子李某告诉我说,何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不说空话。我不知道何昌秋会如何对付我,但是我相信:恶人靠钱壮胆,总有失灵的一天。”刘虎说。

2019年7月,何昌秋以刘虎涉“诽谤罪”,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何昌秋称,刘虎发布相关文章,捏造了其涉嫌强奸、婚外情、性骚扰、家暴等事实,“致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侮辱,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失眠、精神痛苦致使其精神重度抑郁的”,要求追究刘虎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刘虎及其辩护人认为,刘虎撰写的相关文章,内容均有出处及证据支撑,并非捏造。

其后,两级法院在审理后均认为,何昌秋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认定刘虎所撰写的相关文章所涉及的事实系捏造,驳回了何昌秋的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刑事自诉案败诉后,何昌秋又再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刘虎起诉至法院。

在“名誉侵权”的民事案件中,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认为,刘虎发布的相关文章存在不实描述,足以引起社会公众对何昌秋的名声、名誉产生怀疑,构成名誉侵权。

刘虎则认为,文章涉及何昌秋“淫乱”的内容基本真实,何昌秋确实性行为放纵、违反道德标准,不构成名誉侵权,“如果何昌秋的社会评价被降低,也是他咎由自取造成的。”

笔者获悉,此次何昌秋因殴打前妻被认定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2个月,将于今年10月14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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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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