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的气候,冷热不均,下的雨和雪都差异很大。比如11月11日,西安主城区普降鹅毛大雪,迎来了今年的降雪首秀。而偏远的郊区,雪却下得比较小,甚至终南山里的部分区域,基本都没怎么下雪,只是从天而降了些许米粒雪,小得都有点耐人寻味。
在主城区提前下了雪的情况下,小区的温度自然是骤降,屋里的温度,更是让人瑟瑟发抖。而大家普遍期盼的提前供暖,却未能如愿。因为按照西安的相关规定,供暖期是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到提前供热的暖心服务。这个问题,估计多数人除了埋怨几句,质疑难道就不能灵活变通一下吗之外?可能也不会多说几句。
可是,到了该供暖的时间段,屋子里却还是热不起来,夜间的温度死活就是到不了达标的18度,这就令人心生疑惑,是热力公司给锅炉里添的煤不够,热水温度压根不达标?还是管道里的热水,到了中间的某些环节,被人为“吃掉了”,成了物业等机构不能言说的秘密?又或者是业主家里的地暖管道和滤网被堵塞了,偏偏热水被拒之门外?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普遍性的问题,成了即使业主全额缴费,却还要裹着被子,穿着棉袄猫在床上过冬?即使投诉,似乎也不怎么好使。恐怕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供暖的中间环节大家更是心知肚明。
在西安,供暖时间段如前文所述,就是4个月,而缴纳暖气费则分为两种方式。
一是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翻译过来就是供暖的面积是按照建筑面积,供热公司到小区的热交换站收取的费用是每月每平方米5.3元,而多出来的缴费部分,则是相当于支付的热交换站运行成本。也就是说,谁在管理热交换站,谁就拿这笔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钱。
二是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
这段文字看着挺烧脑,作为普通人也确实搞不明白为何要这样计算。当然,绝大多数的小区,也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而非按照大家常说的“流量”缴费。至于为什么大家不选择按照“流量”计费,恐怕还都是钱惹的祸,自然也就与多数小区无缘。
据有知情的网友透露,在西安北郊有小区是按照大家所谓的“流量”计费,整个采暖季下来,费用不到1000元,关键是家里的温度一直达标,业主更是满意的偷着乐。而相同的面积,想要达到同样的取暖效果,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业主承担的费用,估计多数都会涨不少,甚至有的还会达到两倍以上。
在这里业主没得选的关键是,如果自己省钱睡了好觉,没钱赚的“中间商”怎么办?收取暖气费而产生的大额沉淀资金会不会就没了利益可赚?这一对矛盾体的产生,自然就导致很多业主都无法知道实情,甚至即使知道了也无可奈何,只能被迫选择按照建筑面积缴费,所以也就被逼着当了个冤大头、被宰还得帮着别人数钱的主儿。
而到了供暖季,业主足额缴纳暖气费,却有不少家里永远是个“大冰窖”,反而家里热起来、温度达标倒成了应该感恩戴德的暖人事件、大写特吹,难道业主花钱买本应属于自己的服务不应该?要一个达标的18度数字就这么难?
而这些荒诞的情形,到底是谁在扮演“中间商”的角色?又是谁偷走了业主们的“暖气和温度”,又是谁在一直制造焦点和矛盾?也许一些数字和案例会寻得答案的蛛丝马迹。
据不完全统计,在西安有2000多个市政供暖小区,其中95%的小区存在供暖环节有“物业”的身影,也就是说供热企业只负责到小区供热交换站这一段,剩下从供热交换站到业主家里的路段,都是物业在管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存在物业代替供热公司收取大家暖气费的事情。而令人不解和意外的是,在物业收费后,却频现不少业主家里热不起来的“怪事”和“奇闻”?
有人会说,物业为什么要这么积极的扮演“中间商”的角色?这不是给自己徒增烦恼吗?直接让大家把费用交到供热公司不就完事了吗?何必还要费力不讨好的去得罪自己的业主?这不是傻子干的事情吗?
您的疑惑没错,可千万真别这样想。生活中见过哪个物业真去干没有钱赚的生意?他们难道会自己伸出脖子、下个套把自己吊死,然后挂在歪脖子树上示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
据知情的网友透露,物业要赚的钱除了业主每月每平米的0.5元以外,还存在物业收取大家的取暖费而产生的沉淀资金,这种操作,比较好的理解方式就是把好几百万取暖费存入银行或挪作其他用途而产生收益,而这笔钱产生的收益是真得挺可观。
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呢?可能就是物业与供热公司在签订供热合同的时候,在付款与供热方式上面有约定,即供热前一次性付款或者先行缴纳一部分款项而后再付尾款。同时可能还存在物业只是购买了流量,而对业主采取建筑面积收费的乱操作方式。
这时,就相当于在“流量环节”出了问题。即供热公司到交换站的“暖气”也许不会少,但是从供热交换站到业主的家里,温度却会骤降,而被吃了温度的“流量差”,自然就是某些物业公司的“超额利润”。这也许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不少物业公司会这么积极收取暖气费?而业主却要挨冷受冻。
明显的例证就是有网友透露,他们的小区以前也是物业在收取暖气费,可始终就是热不起来,而且还是年年如此。即使业主不停投诉、去物业不断聚集反映,就是没有大的改变。物业的作为就像是稳如泰山的姥爷,任凭风吹浪打,就是岿然不动。
无论业主再怎么提意见、拿方案、说出解决办法,物业的工作人员就是打太极,要么前言不搭后语;又或者是不说话,保持沉默,选择不言不语。他们的态度反正就是只要能把业主糊弄过采暖季,自己有钱赚就行,管你家里暖不暖,反正自己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行。
因此,后来他们索性共同努力,通过各种方式,直接罢免“物业”,第二年直接将取暖费交到供热公司,而不再经过物业这个“二道贩子”。没想到的是,取暖效果出奇得好,家里的温度噌噌噌得涨,热得他自己光膀子在家里遛弯,晚上睡觉都把光腚露在窗外也不觉得冷。
当然,网友自己也说,当时温度上不去之后,他们也让物业公示缴费情况。可无论怎么说,物业就是死活不公开相关账目,也不敢签下黑纸白字、作出解决问题的承诺,更不敢派出物业自己的“一把手”直接在现场公开回答业主的质疑、解决供暖的问题,只会找个做不了任何主、也拍不了板儿的物业中层人员在现场打转转、绕弯弯,反正不是胡言乱语,就是缄默不语,搞得业主心急火燎,却拿物业没办法。
因此,也就有了后来逼着他们将取暖费直接交到供热公司,取暖才能达标的情况和现象。
当然,除此以外,如果有业主反映室内温度不达标的情况,物业也很会“做人”,偏偏选择在晴空万里的大中午测温,还振振有词地说供热没有任何问题,怼的部分业主是哑口无言,无法诉苦。然而,物业前脚刚走,到了残阳西落的时刻,再想奢望屋子里的18度,也就成了睡觉里的事儿,空梦一场。
这样供暖不达标的小区,在西安多不多?恐怕不会少。例如,公开报道的有:御锦城11期,鑫龙天然居小区,曲江美好时光,万科幸福臻园,龙腾万都汇小区等等。
其实,不少物业拿着业主给的“俸禄”,却偏偏干着砸业主锅的事儿,似乎成了司空见惯的普遍情况,大家也都见怪不怪。而业主委员会如何有效发挥作用,监督物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好像成了一道“谜题”和“难题”。主客不分、是非不明,摆不正物业与业主的位置,不应该是永恒的主题和头痛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