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次广西北海市取消城管之后,最近我和很多地方的朋友们聊天,原来不仅仅是广西,全国很多地方的城管都改制了。也就是说,一夜之间,全国很多地方的“城管”已经都消失了,他们有的被编在住建部门下面,有的被编在其他部门下面,反正就是一点,这个城市管理局已经撤销了。下图是另外一个省市的公告,从公告中来看,这个局所有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全部撤销,也就意味着这个单位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了。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今后城市管理将无人问津,工作还是需要有人来做的,只是随着政策的改变,很多职能任务进行了一次调整。其实在历史上,城市的管理就非常重要,唐朝的时候,集市就设有市令官,主要是管理市场交易,其职能类似于今天的市场监管和城管的总和;宋元的时候政府专门设置了负责管理摊贩的机构——街道司。清末时候设立了巡警道官制,开始由警察机构管理清洁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项内容。这是政府管理城市环卫工作的开端。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维护好城市环境,各地均成立了环卫部门,而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都管理过环卫工作。1988年,有的地方取消了城管办和环卫处、园林处,成立了城市管理局。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宣武区成立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也就是我们当前所说的城管。
前天,我跟原来一个城管部门人的聊天,他对城管的取消也感到非常欣慰。在他看来,其实以前各部门干不好的事情,不容易做的工作,得罪老百姓的工作都由城管来承担了。在他看来,其实城管就是一个背锅侠,只不过其他单位不像城管这么直接面对老百姓,所以跟老百姓发生的冲突最多,也最容易招老百姓的反感。其实我们想一想,也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对于其他一些强势部门来说,即便他们损害了一些老百姓的利益,但是由于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冲突,老百姓的感觉并不强烈,印象并不深刻。比如一些吃拿卡要,一些冤假错案和其他一些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对于城管来说,他们直接面对的就是群众,很多工作与群众的理念相冲突,但是又是上级要求必须完成的,因此也只能默默地背下这个锅。
当然,不管怎么样,在城管成立的这么多年里,虽然有很多负面的影响,但是总体上来看,也为各地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城管的话,估计你回到小区的门口,连车都不一定能够开得进去,很多交通要道都会被一些小商小贩霸占。有时候其实人的感情都很奇怪,一方面我们痛恨这些群体的不良现象,但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管理也离不开这支队伍。虽然整体上城管给大家的印象并不好,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出的积极影响。
最近几年,我一直很纳闷,往常小区出口非常干净,但是最近却出现了不少摆摊卖早点的小商贩。直到今天我们知道,原来城管已经取消了,虽然短期之内城市管理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职能交接,下一步如果没有合适的单位负责好城管的相关职能,很多城市的秩序将会出现严重问题。毫不客气地说,很多小商小贩确实是生活所迫,如果能够有适当的限制,他们肯定会遵纪守法,维护好城市管理秩序。但是如果一旦放开不管,一些人的劣根性马上就会暴露出来,甚至就会出现一些小商小贩为了抢夺地盘相互之间发生矛盾,甚至会出现一些损害居民利益现象,这一点我绝对不是夸张。
所以说,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或许城市管理会出现短暂的真空,但是我相信随着职能任务的调整,这些城市管理的职责必定会由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负责。毕竟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自然的道理。其实从深层次上来讲,我们很多人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讨厌城管,而是讨厌一些吃拿卡要,狗仗人势的行为;我们并不是否定城管的贡献,而是反感一些借管理和执法为名刁难群众,欺压老百姓的不良现象。就如同很多人口中的仇官和仇富一样,大家并不是仇恨官员和富人,而是仇恨一些贪官污吏,仇恨一些为富不仁的人,这才是导致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担忧个锤子
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搞的城市卫生杂乱的。属于可杀不可留的。哪有一个商贩不耍秤杆子的?所以我选择支持城管。
我们需要管理城市,但是目前这样的管理,我们宁可不要
首先是不合格的素质低下有案底的城管人员清除出去,这些不能随便进入其他行业继续作恶!
换个地方继续装逼[笑着哭]
人们为什么要有极端的想法,把强压型管理变成服务型管理不就解决问题了嘛
城管应该和环卫局合并
老百姓不是痛恨城管,而是恨那些不讲理只会抢东西的败类,看人家淄博的城管的管理方式,就不能去学学吗?那才是对所有老百姓都好
城管[得瑟]农管,林管,越来越多管
城管大队,农管大队,税务大队,环保大队,辅管大队,拆迁大队,保安大队,专家教授大队……集合,出发,中国台湾省,中印边境!!
哎,现在晚上烧烤摊,炒粉炒饭喝酒划拳等,吵死人了
还有物业就是一群地痞
早就该取消的东西 ……
人家也高兴呢,能光领工资不干活了
换了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