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母为什么“定要”贾琏送黛玉回苏州?

写在名著 2024-07-02 08:54:46

这个题目有两个问题。第一,贾母是派了贾琏送黛玉,但不是回苏州,而是去扬州——这时贾府接到的书信,还只是林如海“身染重疾”,并没有死。既然没死,那就是还在扬州任上。如果免官回老家苏州,不可能不给贾府送信。所以此时黛玉回南,哪怕贾母已经知道林如海将死、哪怕黛玉也有此预感,也还是一定要先去扬州的。

到扬州见到林如海的尸体,才有入殓治丧、送柩回苏这些事。

第二个问题,书中的确说“贾母定要贾琏送他去”,不过重点不是“送他去”,而是下半句“仍叫带回来”。

为什么说重点是“带回来”呢?因为“送他去”是很容易的事。“宝玉大不自在,争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拦劝”。父亲病重,女儿探病或送丧,都是人情大事,没有可争议的地方。随便派可靠的“男女”仆从,像当初接黛玉进京一样,完全可以了。

这次送黛玉回南,和当初接黛玉进京,区别在于林如海的存殁。林如海在世,他对黛玉的去留就有绝对的决定权。只要他说让女儿走,谁也拦不住。可是现在林如海死了,黛玉的去留,由谁来决定?

放到现代,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贾政是她的亲舅舅,贾母是她的外祖母,都是仅次于“直系亲属”的亲人。在直系亲属已经全部死亡的情况下,当然是由外祖母和舅舅担负女孩子的抚养责任。

可是在古代宗法社会,并不是这么回事。舅舅、姨姨、外祖母,都是“外亲”。虽然林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嫌派的”,但这些堂族叔伯,也比“外亲”有着抚养孤女的优先权。所以,黛玉这一回南,有可能就被这些堂叔堂伯留住,回不来了。

咦,一个小女孩子,肩不能担,手不能提,谁会愿意留下她呢?难道谁家的绫罗绸缎穿不过来、金珠首饰戴不过来、珍馐玉食吃不过来,要叫林黛玉去分担吗?

唉,你只看到黛玉没有生产力,却看不到她身上的巨大价值。这样美貌、又识文断字的官家小姐,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迎春远不及黛玉出色,也能替贾赦抵了五千两银子的债呢。

还有就是林如海的遗产。书中没写林如海有钱没钱,但是列侯之后、前科探花、巡盐御史,你要说他像海瑞一样清廉,你信吗?我反正是不信的。

按照现代法律,林如海的遗产,应该由黛玉全部继承。但是古代,啊,不,不止古代,即使到现代,黛玉是未成年人,也不可能直接把遗产全给她,而会找个亲属代管。而在古代,因为没有银行与电子支付,财产多以实物形式存在,所以更加“里头大有藏掖”。

所以,谁抚养黛玉,谁就能得到林如海的一大部分财产(不可能全得到。办丧事要用钱,姬妾奴仆离开的要给遣散费,留下来的要给安置费。而管理林如海财产的经手人,比如管家、幕僚,也有机会监守自盗、中饱私囊),这是明摆着的。

拿着钱抚养孤女,将来给女孩子置办嫁妆。但如果这女孩子养不大呢?古代夭折的事情太多!林黛玉又这样孱弱多病。如果黛玉早夭,这笔钱也就落到抚养她的堂族叔伯手里了。

所以,林如海的堂族亲属,有可能为了遗产而争夺黛玉的抚养权。

贾母疼爱黛玉,想把她带回来,可是法理上不占优势。要把没理的事办成,就只好让贾琏这个“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的表哥出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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